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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2022年第3期 | 目录 · 摘要
《中外法学》创刊于1978年,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核心期刊。学术者天下之公器。本刊恪守学术为公之理想,笃行学术观照现实之理念,为中外法律同仁提供一个言说、分享和对话之学术平台。我们将秉持学术公心,恪守学术公信,践行学术规范,坚守学术使命,原道古今,无问西东,记录法律共同体同仁不停歇的精神之旅。
1、达摩治国:阿育王与印度佛教法文化鲁 楠2、从当事人的诉讼策略看清代“讼费高昂”书写的话语性特征 尤陈俊
3、环境法典编纂视阈中的人与自然吕忠梅专论
4、论我国的法定机构叶必丰5、立法修改视角下的技术措施保护范围 王 迁6、专利确权的属性重释与模式选择李雨峰
7、个人信息保护的反垄断法视角张占江
8、类型化视角下诉讼请求合并的程序展开 段文波
9、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的理念与制度体系
叶小琴
10、司法认同的期望象征
反思“无偏倚性”程序策略
陈洪杰
11、刑事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的融合
企业合规从宽制度研究
孔令勇
12、宪法社会权性质的教义学探析刘馨宇
13、商法的祛魅
经由企业经营组织建构商事法律关系
施鸿鹏14、《淡新档案》所见清代地方司法裁判依据张一民
鲁楠
尤陈俊
吕忠梅
叶必丰
5、立法修改视角下的技术措施保护范围
王迁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摘 要 2020年《著作权法》直接纳入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技术措施的定义,导致防止未经许可运行计算机程序的“接触控制措施”和防止未经许可复制作品的“版权保护措施”被排除出保护范围,导致难以对计算机程序提供有效保护和与国际条约不符的后果。在再次修改《著作权法》之前,对此问题只能通过《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或司法解释对技术措施的扩大“解释”加以解决。2020年《刑法》规定规避技术措施入罪的用语在字面上未纳入对技术措施提供规避手段的行为,导致大大缩减了对技术措施的保护范围,使该条款基本失去意义。应根据《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相同用语之间的关系,将《刑法》中的该用语解释为涵盖提供规避手段的行为。关键词 技术措施 接触控制措施 版权保护措施 直接规避 提供规避手段李雨峰
张占江
段文波
叶小琴
陈洪杰
孔令勇
刘馨宇
经由企业经营组织建构商事法律关系
施鸿鹏
张一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