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严查
电动自行车
是许多人出行的必备交通工具
但有的骑行者
为追求速度更快、续航更持久
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严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即日起,湖州公安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电动自行车
非法改装隐患问题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查处电动自行车
非法改装、拼装、加装
以及违规调速等行为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禁止实施下列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一)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二)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三)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将无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四)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
禁止驾驶具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非法改装的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相关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是,部分改装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超过40公里,远高于自行车,但又明显低于汽车,不管是与机动车还是与其它非机动车相比,都存在较大速度差,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刹不住的电动自行车 图源:网络)
许多车主为了增大续航里程,提高行驶速度,违规加装60V,甚至是70V的超标蓄电池。此类超标蓄电池绝大多数是由残次、废旧电芯拼装而成,缺少必要保护配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车篷,会遮挡视线,遇大风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加装后车身变宽占用路面容易对过往行人造成剐蹭事故;若发生交通事故,车篷很可能会刺穿驾驶人的心脏或颈部,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加装车篷的电动自行车 图源:网络)
除此之外,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货架,会导致车身宽度增加,体积变大,如不慎勾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往往会人仰车翻,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加装货架的电动自行车 图源:网络)
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节选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如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湖州公安提醒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风险大
改变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后
车辆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广大市民朋友
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
请选择合法合规车辆上路行驶
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点击下方图片一起学习▼
非法改装电动车害人害己
别等到惨剧发生才追悔莫及
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
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莫以身试险!
编辑:童贤锋
来源:湖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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