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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传 | 如何有效打击微传销,基层工商有话说

2016-08-05 中国工商报

近年来,网络传销活动日益突出,一些违法分子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因其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本文重点探讨以微商为掩护的微传销。微传销,以分销、代理之名行传销之实,已经构成违法犯罪。打击微传销,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重违法成本,更需要网络平台、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承担相应责任,社会共治,开展科学高效的常态化监管。




微传销的概念


微传销是微商在互联网掩护下进行的一种新型传销活动。其以推销货品的名义,诱人入会,发展下线(分级代理),收取入会费是其主要盈利方式。微信只是微传销活动的重要载体之一,微博、QQ、陌陌等网络社交平台上都存在微传销活动。


微传销与正规微商的异同


奖金分配制度是不是金字塔型分配模式,是微传销区别于正规微商最大的不同。


正规微商以零售商品,赚取价格差为主要盈利方式,微传销则以发展代理,赚取代理费为主要盈利方式


从本质上讲,正规微商和微传销都是依靠熟人关系发展潜在客户。这种模式以亲朋好友为推销对象,以个人信用和情感纽带为说服对方购买商品和成为代理商的资本。现实生活中,微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既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被骗者的财产利益,还阻碍了微商行业的健康发展,侵蚀社会信用基础。


微传销与传统传销的区别


微传销迷惑性更强。微传销活动往往被包装成正常的营销活动,比如会员优惠、分享到朋友圈点赞返现等。同时,实施微传销活动的经营者通常真的售卖商品,但商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价格弹性大,普通用户很难判断其是否为正品。


微传销入门费更低。微传销入会门槛较传统传销大幅降低,单个用户受骗金额小。即便消费者发现被骗,多数会选择自认倒霉,最多向平台举报而已。


微传销受骗人数多。虽然每次骗取的金额不多,但考虑到网络社交平台庞大的用户基数,以及朋友圈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和快速性,微传销造成的实际损失可能比传统传销造成的损失更大。


微传销作案成本低。实施微传销,不需要培训下线,不需要活动场地,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可以。即便被举报,换个ID就可再次上线。


如何有效打击微传销


建章立制,弥补法律空缺。针对上述情况,监管部门已经采取多种预警方式提醒广大群众擦亮眼睛。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明确指出,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微商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所诱惑。但仅仅有官方预警、媒体报道还不够,打击微传销必须首先弥补法律上的空缺。在当前“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禁止传销条例》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细化,为打击微传销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同时要完善监管机制,畅通维权渠道,把微商营销行为纳入法治框架中。


监管部门依法积极作为。监管部门应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做好预警、防范和监管工作,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者的法律责任。一旦有群众举报,监管部门应结合具体情节认真分辨是否属于微传销,确认后再研究具体的办案细节,顺藤摸瓜,跨地区联合执法,力争把微传销团伙一网打尽。


加强行业自律。目前,微商行业监管正在逐步到位,行业规范日趋严格。比如,商务部公布了《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了微商工作组,微信官方发布了《关于整顿非法分销模式行为的公告》,已经上线运行的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一期)也将微店列入监管范畴。


部门联动,实现社会共治。有效打击微传销,仅凭一个部门、一个行业的力量,很难有效果。探索打击微传销社会共治模式势在必行。要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微传销的惯用手段、危害等,从源头上防患于未然;各职能部门、平台商要加强多方沟通和协作,齐抓共管,齐心合力,营造良好的微商生态环境,让微传销丧失活动空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管局 王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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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刘琦 编辑: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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