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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 | “非卖品”是个什么“鬼”?

2016-10-12 中国工商报

一直以来,赠送“非卖品”作为商家促销的一种手段,在各类烟酒、食品、日化用品等商品柜台或展销会上多有出现。然而,却有商家将一些“非卖品”占为己有,在促销期过后,低价甩卖,有的甚至按正常商品价格出售。这种销售行为隐患重重,极易引发消费纠纷。就算“非卖品”本身产品质量没问题,是否就可以出售?消费者一旦发现买到的不是正规商品而是“非卖品”后是否能接受?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权?




隐瞒销售“非卖品”涉嫌欺诈


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消费者吴先生发现自己一直佩戴的一只蓝宝石戒指表面有些褪色,于是送到当初购买的珠宝店去清洗保养,却发现戒指的内壁上刻有“非卖品”3个小字。吴先生认为该珠宝店将“非卖品”当成正规商品销售,并且在销售的时候没有明确告知他,商家存在故意欺诈的行为,遂要求退货。但商家表示,戒指的品质并没有问题,因此不存在故意欺诈。


执法人员在处理这起消费纠纷时认为,“非卖品”作为商家促销的一种手段,通常以赠品的形式出现,通过赠送、试用等方式免费给予消费者。商家隐瞒真相,将刻有“非卖品”字样的人造宝石戒指当真品出售,构成了欺诈行为。经调解,该珠宝店对这只戒指作退货处理,并按购货款2倍赔偿吴先生。


消费者李女士曾在桂林市临桂区一超市花28元购买了2瓶洗发液。她回家后发现,从超市购买的这2瓶洗发液瓶体上标有“非卖品”字样,但被涂改得模糊不清。李女士认为受到了超市的欺骗,随即找到超市要求退货。超市以洗发液无质量问题拒绝,李女士打电话向工商12315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经调查查明,该洗发液系厂家节日促销余下的 “非卖品” 赠品,超市涂改后按正品出售,涉嫌欺诈消费者。根据《消法》规定,责成该超市赔偿李女士500元,并将此非卖品洗发水下架。


网上“非卖品”多假货


为了淘到相对便宜的品牌化妆品,很多爱美女性瞄准了网购。因为很多在实体店属于“非卖品”的“试用装”“小样”在网上都有卖,而且价格也低得惊人。


临桂区的消费者王女士便是看中这一点,在网上购买了5支某日本品牌的口红“试用装”。然而,当王女士用“试用装”口红涂抹嘴唇后,感觉嘴唇非常干涩。随后,她将这些“试用装”拿到该化妆品在当地的专柜去验货,专柜人员查看后明确告知这些是假冒伪劣产品。


笔者登录数家卖化妆品的网店看到,几乎所有店里都有化妆品“试用装”“小样”出售,销售十分红火。与实体店价格相比,这些化妆品网店的正品售价并不便宜,但“试用装”等“非卖品”却是超低价。如一款2ml装的粉底,其售价仅3.8元,而等量正品的售价为38元。


曾经经营过化妆品网店的张小姐坦言:“现在网上化妆品卖得最火的就是‘非卖品’,一般占到化妆品网店销售的70%以上,但这些‘试用装’多数为假冒伪劣产品。出售高仿的‘非卖品’一般买家是察觉不出来的,‘非卖品’不属于商品,线下化妆品专柜都拿其当赠品或给消费者现场试用,利用其进行低价销售符合消费者的购物心态,也更容易让消费者接受。”


“非卖品”酒实际是假酒


在烟酒专卖店、饭店酒桌上看到标注“内部专供”“非卖品”“接待专供”这样的白酒,消费者可别以为碰上了好酒,其实这种酒多半是假货。近两年来,桂林市各级工商部门对饭店、烟酒专卖店进行了多次拉网式检查,查获了大量的假冒名酒。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些酒的瓶身及其外包装上都明显地标注着“内部专供”“非卖品”等字样。据一家烟酒专卖店老板交代,这种标着“内部专供”“非卖品”字样的名酒只要50元一瓶,而正宗的名酒最便宜的都要300多元一瓶。当执法人员问起进货渠道和进货单据时,该老板则辩称:“这些“非卖品”是利用私人关系从厂家直接拿货的,没有相关的进货单据。”


国内多个酿酒厂家表示,公司从未生产过所谓的“内部专供”“非卖品”酒,目前市面上的“内部专供”“非卖品”酒是一些不法分子用原酒厂的瓶装入散装白酒,在瓶签上标注“内部专供”“非卖品”等字样,冒充名酒的个人行为。


工商人员表示,早在几年前,国家工商总局及有关部门曾专门发出通知,严禁商品广告中出现“内部专供”“非卖品”等字样。出现此类字样的,均属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从重处罚。


购买“非卖品”要谨慎


关于标有“非卖品”“赠品”之类的商品是否能够出售,多年从事工商执法的周先生认为,尽管“非卖品”形式多样,但均以赠送、试用等形式给予消费者。由于目前法律上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因而从法律上很难判定“非卖品”能否销售,但按厂家规定一般是不能销售的。出售“非卖品”应为不当得利,违反了生产这种产品的生产者对消费者的承诺,对生产厂家是一种侵权行为。此外,如果商家存在故意隐瞒行为,如将“非卖品”字样抹去销售,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欺诈。依据《消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出售者退货,还可要求加倍赔偿。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赠品式的“非卖品”大多没有标明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对消费者来说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一些“非卖品”由于受到销售时间、使用条件、外形包装等限制,导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均无法达到正常商品的水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因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一些生活日用品时,要注意是否有“非卖品”“赠品”等字样。


据一位长年从事品牌化妆品销售的郭女士介绍,根据生产厂商规定,其销售的“非卖品”不可以进入网络销售,而且对网上出现的“非卖品”商品也一直在打假。因此,她提醒,最好不要在网上购买化妆品“非卖品”。


广西亚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卢盛喜认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非卖品”属赠品范畴,但能否作为单独的商品在市场上流通,还有待相关法规的出台。如果网购“非卖品”出现问题时,“非卖品”确实被鉴定为系正品厂家提供的话,消费者可以就此向厂家或代理商维权。但如果网购到的是假冒伪劣的“非卖品”,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将非常困难。(胡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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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刘琦 编辑: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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