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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全国工商部门首批“黑名单”出炉:5家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16-10-17 中国工商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陕西景鑫商贸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日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是全国首批被列入工商部门“黑名单”的企业。


2015年12月30日,工商总局局长张茅签署第83号总局令,公布经国家工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办法》。《办法》于2016年4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主要规定了立法宗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含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情形和列入程序、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情形和移出程序、惩戒措施、异议和救济等内容。这是总局第一部关于“黑名单”管理的部门规章。


陕西景鑫商贸有限公司、陕西福盛兴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华庭酒店有限公司、陕西新华农商贸有限公司、陕西浩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因“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被陕西省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根据《办法》,工商部门将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另外,有关部门将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本报记者 王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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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部署《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工作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4月1日正式施行。为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工商总局办公厅3月31日发出通知,对《办法》实施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工商总局明确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起算日期和管理职责分工。各地工商部门应确定一个牵头机构负责统筹协调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工作,并会同信息化部门开发和改造相关业务系统,推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工商总局要求,明确列入和移出程序。第一,准确把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移出规则。第二,明确异地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交换程序。第三,做好列入移出的公示工作。第四,正确处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竞合的情形。第五,明确企业注销后的处理方式。 


工商总局要求,加强信息化技术保障,开发管理系统或模块,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数据库,完善执法办案系统,完善公示系统,完善登记注册系统。充分发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用约束作用。


各地工商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企业和社会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的知晓度,使企业认识到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严重后果,主动避免出现违法行为。在履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各项程序时,要明确告知企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信用修复方式及权利救济手段,做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要突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拓展应用领域。


具备条件的地方,要依托地方性法规或运行有效的跨部门合作机制,以贯彻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契机,主动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推送给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协调其他政府部门及时反馈联合惩戒结果,提高企业综合监管效能。要充分挖掘利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数据,结合其他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对市场秩序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和判断,为科学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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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刘琦 编辑:王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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