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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

2016-11-25 中国工商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推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经济总量、市场规模、市场竞争程度和竞争状况都发生了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目标,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总局综合各方意见,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改,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今年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将送审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为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利创业创新的公平市场环境,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草案完善充实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界定,补充了打击商业贿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和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等规定,强化民事赔偿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和行政处罚力度。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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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 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草案完善充实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界定。专家表示,这将为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利创业创新的公平市场环境。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江平说,竞争政策的内涵是尊重市场规律,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实施竞争政策是解决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的关键措施,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义重大。


王江平介绍,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更多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今年4月至10月,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对被查处过的企业,工商部门发现仍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从重处罚。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工商机关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立案478件,结案118件,案值2.7亿元,罚没金额2738万元。


会议指出,草案补充了打击商业贿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和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等规定,强化民事赔偿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和行政处罚力度。


阿里研究院专家聂东说,当前互联网领域出现很多跨界的竞争,不同平台的产品之间会产生跨界的竞争。要推动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推动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助力我国互联网领域企业走向国际竞争。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顾问张昕认为,对反垄断法而言,沟通尤其重要。反垄断法是适用于市场的,不同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有极大的区别。不同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的多元性,也决定了沟通在反垄断法执法过程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黄勇说,聚焦中国的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从事反垄断的律师团队越来越大,这也意味着中国公司所遇到的反垄断案件越来越多。(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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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刘琦 编辑:王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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