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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改革就要这么改!人民日报报道深圳和义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改革模式

2017-01-25 中国工商报

商标作为传统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之一,在鼓励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商标行政执法历来属于市场监管执法的一部分,是依托强大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和健全的市场监管执法网络开展的。商标与商品不可分割的属性,决定了商标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高度关联、密不可分。商标行政执法只有在统一市场监管的框架下,与其他市场监管执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消费维权、网络监管等互相配合支撑,才能形成“组合拳”,提升执法效能。


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明确提出,要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强化市场规则的统一性、市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体制、执法规则和执法程序,提高市场监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在这样的思路下,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改革应该怎么改?深圳和义乌用事实、用数据、用实实在在的效果,给出了答案——



企业最怕产品刚出就被山寨

深圳、义乌试点知识产权统一监管机制,解决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研发创新产品,最怕的就是产品刚出来就有人山寨。知识产权保护给力,我们就可以全力以赴搞开发。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了企业家精神。”深圳盛思科教文化有限公司CEO余翀说。


然而,目前在基层,知识产权保护职能分散在工商、市场监管、文化、知识产权、科技等部门。有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只到省一级,很多市没有单独的知识产权局。企业投诉无门,权益得不到维护。


如何保护创业创新,撑起保护知识产权的大伞?深圳和义乌试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积累了一些经验。


从“不同单位跑断腿”到“一个部门全搞定”


“商标保护、商业秘密保护要找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版权保护得去文化部门,专利又归知识产权或者科技局管。”浙江省台州市吴国华律师经常代表企业四处维权,多头执法让他头疼不已。


其实,商标、版权、专利、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都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然而,由于机构设置等原因导致投诉难、维权难、多头执法,严重影响创业创新的积极性,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经济转型。


能否将分散的商标、版权、专利保护纳入统一市场监管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全覆盖?深圳和义乌率先进行了尝试。


2009年,深圳在全国率先推行大部制改革,整合工商、质量监督和知识产权等部门职能,组建市场监管局。2014年又进一步整合药品监管职能,成立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这几年,执法层级减少了,执法资源优化整合了,多头执法问题解决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提高了。深圳真正称得上是小政府大市场!”深圳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李飞说。


2014年,义乌将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职能统一归口到市场监管局。以前不同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变成同一单位内部的事,杜绝了推诿扯皮。


“一些案件同时涉及商标、版权、专利或商业秘密,过去要逐一联系不同单位,有些问题还会被各单位推来推去,如今只与市场监管局沟通即可,权责也清晰了。”义乌市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王亚萍说。


从“造假发家致富”到“侵权倾家荡产”


“喂,请问是坪山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吗?我要举报,你们辖区有个造假窝点……”深圳市相关执法人员接到线索立即出发,在丰田村一厂房内查获一条生产线,“华为”“中兴”等品牌手机成品3500余台。由于案值较大,涉嫌构成犯罪,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综合执法最大的优势就是打击违法行为的法律武器多了、火力更猛了。企业和群众对政府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诉求可以得到及时响应,权益可以及时得到保护。”从事执法办案工作30年的深圳市场稽查局王筑勤对大部制改革后的变化感受颇深。


统一市场监管体系下,商标行政执法还能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消费维权执法、网络监管执法等形成配合,互相支撑。


“现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两法衔接机制更加顺畅,能够建立起全链条打击的工作体系。相关部门建立了专门的工作交流微信群,随时可以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交流、沟通,一些重大案件公安部门可以提前介入。”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王骅说。


执法力度加强、效能提高,最直接地反映在办案质量和数量上。


网售假冒“CASIO”“TISSOT”名牌手表案,涉案金额高达2.56亿元,深圳稽查局直接捣毁3个制假窝点,查获假冒名牌手表1万多块。网售假冒“浪莎”案,义乌市公安局捣毁制假窝点4个、售假窝点19个,查获售假网店32家。严格执法堵死了过去造假能发家致富的路子。“快播”侵权案,深圳稽查局开出2.6亿元巨额罚单,是全国查处侵权假冒处罚之最,真正做到了让违法分子倾家荡产。


据统计,2010年—2015年,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办理商标案件4916宗、专利案件883宗、版权案件447宗,较改革前有大幅上升。2015年至今,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711件;共办理各类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205件,与2014年的59件相比大幅提升。


从“山寨之都”到“自主品牌”


“刚开发的产品就被山寨了,我们能不急吗?”浙江省义乌荣军印刷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公司独立开发出多款卡通儿童贴纸,申请了版权登记,产品走红后,跟风模仿者随之出现。“正是一筹莫展之际,家门口的市场监管所出动人员执法,直接责令停止侵权,两周内就查处结案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我们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孩之宝、星钻、美国队长、猪猪侠……在义乌小商品市场从事玩具经营20多年的朱女士的店铺里都是品牌商品,“公司现在主要市场都在大型商场、超市,所有产品都有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授权,卖得又好又踏实。”


深圳更是被誉为创业者天堂,“选择深圳创业,就是看中了这里良好的市场环境。”余翀说。2016年1—6月,深圳市新登记商事主体28万余户,同比增长26.9%。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199户,排名全国第一。截至2015年底,深圳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数量41万余件,其中驰名商标162件,广东省著名商标472件。


创新驱动发展,品牌成就未来。深圳和义乌两地建立在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制,保护了企业家精神,收获了自主品牌,拓展了国内外市场,探索了中国企业走出微笑曲线谷底的道路。(来源:人民日报)


延伸阅读:


对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执法改革的思考


2015年1月1日起,浦东新区正式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试点,浦东新区的商标执法保护职能从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移转至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


商标行政执法历来属于市场监管执法的一部分,是依托强大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和健全的市场监管执法网络开展的。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共设36个市场监管所和1个稽查大队,基层执法人员有700多人,占全局总人数的80%,还有遍布各居(村)委会、市(商)场、超市、景区的1695个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


新设立的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总编制27名,从事商标执法保护的工作人员数量更加有限。面对庞大的市场主体和繁重的商标执法任务如“双打”工作、各类商标专项整治行动、迪士尼商标保护以及层出不穷、种类繁多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等,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的执法力量捉襟见肘。


试点两年多,浦东新区商标执法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一是商标案件查处量下降。


2015年浦东新区查处的商标案件数量和罚没款分别比2014年下降90%和97%,降幅均为各区(县)之首。2015年查办商标案件共17件,仅为2014年的十分之一,减少了154件;罚没款10.73万元,比2014年减少343.39万元。2015年,浦东新区查处的商标违法案件数仅占全市案件总数的1%,同比下降6%;罚没款不到全市罚没款总额的1%,同比下降19%。


二是全市统一的商标专项执法整治工作受到影响。


三是产生新的执法交叉问题。原本市场监管部门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的行政执法部门,但在商标执法职能划出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后,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与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在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商标执法方面就出现了新的交叉问题。


四是难以依托“全国一张网”加强商标事中事后监管。


其他区县市场监管局可以依托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统一的“全国一张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但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由于缺乏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难以对相关市场主体开展日常监管,更无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浦东新区的商标监管执法信息也无法像其他区县一样及时归集到“全国一张网”中。


五是部分权利人反映浦东新区商标违法行为举报难、查处难。


部分国内企业反映商标侵权举报无人受理或查处不及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也失去申报途径。一些知名外国企业也向市区两级政府反映,浦东新区目前未采取有力举措保护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商标侵权案件发生后或举报无门或久拖不查。

(备注:以上内容摘自本报2016年5月17日刊登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进科创中心建设——对上海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一文,作者为上海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林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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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刘琦 编辑: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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