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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浙江公布“最多跑一次”工商办事项目清单

2017-02-04 中国工商报


3日,浙江省工商局召开“最多跑一次”改革实务公示会,公布了15个“最多跑一次”工商办事项目,并在浙江全省推出实现企业登记“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这一在2016年12月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理念和目标,也成为了浙江省两会的热门关键词。


据悉,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之后,浙江省工商局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加强职能转变,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提升效能、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逐步实现企业登记等工商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


根据浙江省工商局发布的《关于助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今年下半年,浙江省工商局将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等全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为企业登记“零上门”提供技术保障。


此外,企业登记申报有了更多的便利选择。据《若干举措》,浙江省工商局将拓展登记服务渠道,通过提供手机APP申报、银行网点代办、同城通办等渠道,进一步满足申请人及时快捷、就近办理工商业务的需求。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必须大力提升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能力。”浙江省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冯水华表示,接下来将加快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依托“互联网+政务”,让数据多跑路来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甚至不跑路,最终达到为民、便民、利民的效果。


据了解,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主要涉及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此,冯水华表示,“最多跑一次”改革将在于法有据、于事简便的原则下,努力做到简而又简、快而又快、便而又便。


此外,冯水华认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还需辅之以督察与激励,在督察到位、责任落实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加以推广。


附 件


工商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今年下半年全面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制度,简化企业名称登记程序。企业可以利用开放的企业名称库查重以后,直接进入名称自助申报系统申报企业名称,并填写承诺书。名称自助申报通过以后,可以按信息提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实现企业名称核准“零上门”。拟冠省名企业在当地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由当地登记机关通过名称申报系统报送省局核准,核准通过后,由当地登记机关提供快递送达服务,实现冠省名“最多跑一次”。


2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登记

加快推行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系统建设,实行企业登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以后,申办人只需到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登记材料即可领取营业执照,实现企业登记“最多跑一次”。今年下半年,进一步为企业登记申办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等全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实现企业登记“零上门”。同时,为提高企业登记便利化,满足各类企业登记申办人的需要,提供手机APP申报登记、银行网点代办登记、同城通办等服务渠道,申办人可以根据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途径进行企业登记。

3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现场申请办理,当场填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核准。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系统建设,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以后,申办人只需到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登记材料即可领取营业执照,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最多跑一次”。今年下半年,进一步为申办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等全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零上门”。

4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对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并在公告45日后,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领取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书。不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在登报公告45日后,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领取准予注销登记决定书,实现企业注销最多跑一次。

5

企业注销清算组备案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备案通知书。

6

股权质押登记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股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7

企业档案查询服务

现场提交材料,实行一次办结,提供电子化档案查询、打印服务。

8

企业年报联络员确认

现场或以邮寄方式办理企业联络员确认手续,符合法定条件的实行一次办结。

9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数字证书或企业联络员端口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网上报送年度报告,实现年报“零上门”。

10

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报送或现场提交年度报告,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实行一次办结。

11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书面年度报告

现场提交年报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年报贴花;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邮寄方式补正材料并发放年报贴花。

12

市场名称登记

符合商品市场举办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实行一次办结。

13

动产抵押登记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抵押权证。

14

广告发布登记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

15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工商总局浙江受理点)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受理。待总局登记后,现场领取质权登记证。


(综合浙江工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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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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