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访谈 | 权威解读“七日无理由退货”
2月27日14:30,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巡视员黄建华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关于‘七日无理由退货’,需要注意什么?”为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旨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规定,保障消费者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权益。哪些商品可以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办法》对此如何规定?如果消费者和经营者对退回商品是否完好发生争议,如何界定商品完好标准?(来源:人民网)
欢迎点击底部蓝色字“阅读原文”查看访谈全文~
关注 | 工商总局等三部委开展旅游市场整治 丽江等7地为整治重点
执行编辑:刘琦 编辑: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