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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 海口一海鲜店欺客宰客被工商部门重罚258万元!

2017-05-18 中国工商报

海南对于欺客宰客的不良商家从不手软,都是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罚他个倾家荡产。2017年4月18日,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对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罚没258万余元的处罚决定,针对一家店铺予以数百万元的处罚在海南乃至全国都十分罕见。这张巨额“罚单”的背后,是一场工商执法人员不畏艰难,和不良商家连续数月斗智斗勇的“正邪”较量。彰显了海南严管旅游市场秩序、执法如山的决心和意志。



消费投诉揭开了商业贿赂“大戏”


观赏美景之余吃顿海鲜大餐,已成为不少游客来海南的最佳选择,但个别不良商家却打起了欺客宰客的歪主意。2016年3月17日,消费者张某向工商部门举报,声称自己一行12人在位于海口复兴城的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吃夜宵时被“欺宰”……


“根据举报内容来看,这家海鲜坊的宰客事件应该不是偶然发生,可能长期存在。”海口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分析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进行立案调查。而对该海鲜坊接二连三的投诉很快浮出水面。参加 “阿罗哈杯”帆船赛“海口号”的领队张某及队员在该海鲜坊消费5060元,张某质疑价格过高而且店里开具的是假发票;另一消费者王某投诉在该海鲜坊莫名消费2500元,收到的也是疑似假发票。


为了摸清该海鲜坊欺客宰客的伎俩,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暗访取证,现场拍摄到琼 A4***3、琼 A4***8、琼 A4***8、琼A4***1、琼A4***9、琼A4***6、琼A4***5等多辆出租车拉客人到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消费的场景。工商人员随后对该店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海鲜坊给予出租车和私家车司机回扣的记录本3本,查获用于登记来该店消费的车辆牌号及时间记帐本1本。该海鲜坊清晰记录了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2015年3月10日至2016年4月19日这两个时间段,共有1348台车辆拉客人到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消费,店里累计给付车辆司机贿赂款237.2717万元。


经查证,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向出租车司机承诺每次拉客人到店里消费,按照客人消费金额20%-35%的提成返还出租车司机,以此为诱饵吸引出租车司机拉客人到店里消费。



虚假宣传欲盖弥彰


给出租车司机的返利钱从何而来?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海鲜坊通过以次充好的虚假宣传,大大抬高了部分海鲜的价格。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发现,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对销售的海鲜名称进行虚假宣传。把海南本地俗称“大海白”的普通贝类虚假标注为“黄金螺”,把“塔螺”的虚假标注为“塔鲍”,将无法证明来源于海南万宁东山岭地区的羊肉虚假标注为“东山羊”。此外,据该店人员供述,客人点菜后将海鲜送到厨房时由配菜员进行调包,以冰冻的海鲜调换客人所点的鲜活同类海鲜,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


执法人员将在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经营场所现场调取及投诉人提供的消费发票送到税务机关鉴定,结果为假发票,票面上公章盖的“海口海鲜”店名经查亦不存在。“该海鲜坊向消费者提供假发票,并且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和服务,目的就是给消费者维权设置障碍,逃避执法部门打击。”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这样介绍。


最终工商部门依法认定,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分别构成商业贿赂及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工商部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规定,对该海鲜坊予以罚款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7.271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于海鲜坊的虚假宣传行为,工商部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的规定,予以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两项罚没款合计258.2717 万元。(来源:海口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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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刘琦 编辑:栗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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