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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参加《中国工商报》成都通讯员培训班体会

2017-05-22 中国工商报

关注社会热点  遵循传播规律

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宣传报道的技能与水平

——参加《中国工商报》成都通讯员培训班体会


我于4月23日至28日,参加了中国工商报社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的2017年第1期通讯员培训班。6天培训,感触良多、收获颇丰。本期培训主题突出,聚焦“消费维权”,共有来自北京、天津等28个省(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350名学员。



培训设置了六堂集体课,分别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张德志讲授的《消费维权法律与实务》、广西日报社记者何运斌讲授的《新闻摄影—真实的体现,艺术的再现》、工商总局消保局黄建华讲授的《着力强化消费维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上海市工商局消保处刘广琴讲授的《学消法、用消法》、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张严方讲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践分析》、中国工商报社专刊一部喻山澜讲授的《消费维权现象与新闻写作》。参加培训,除了拓宽视野增阅历、聆听讲座增知识、结识同行增友谊外,在消费维权宣传报道方面,有如下体会:


一、必须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


培训结业考试中有一道判断题:“搞新闻工作,要政治家办报”,要求给予正确与否的判断。说实话,自己并没有系统学过新闻方面的知识,集中培训中也没讲过这方面问题;当时头脑中立即映射出的做法,应该通过手机百度一下。很快,根据百度显示结果,有了明确答案:“政治家办报”是1957年,毛泽东主席告诫即将走马上任《人民日报》总编辑的吴冷西同志提出来的,后来党的几任总书记又都在不同场合分别予以强调。


其实,当23日报到拿到《培训服务指南》,浏览日程表安排后,心里多少有一点失望:培训安排集中在消费维权方面,与个人期待能多学习和接触一些新闻写作报道方面的心理预期有偏差。但几天的集中学习,再联想到这个判断题,顿悟出《中国工商报》的良苦用心,是报社对“新闻工作要政治家办报”的忠实诠释与身体力行。


2016年数据显示,中国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64.6%,在“投资、消费、出口”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中居绝对主导地位;伴随最终消费的快速增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导致消费纠纷总量激增;新《消法》深入实施与影响扩大,部分消费人群呈现集团化、专业化、网络化发展趋势,把消法第55条确定的“假一赔三”作为个人牟利的私器,“职业打假人”群体异常活跃,陡然增加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和职业风险;来自各地学员在组织、宣传、总结前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中的多重感受余温尚存,期待正盛。应该说,报社组织的消费维权主题通讯员培训可谓适逢其时。


培训课间与工作人员单独交流后,明白报社在策划年度通讯员培训的思路:去年年底的那期侧重于企业监管,本期则是消费维权,下期应该是商标广告,都紧扣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重心,每期突出一个业务专题,争取用较短的时间实现业务专题宣传报道的全覆盖,为各地培训和储备一批具备较强业务能力的宣传骨干。


二、必须关注社会热点,遵循传播规律


多位授课老师不约而同讲到“职业打假人”这一当前突出困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群体。张德志主任提出应使用“职业索赔人”字眼来准确定义该群体,刘广琴处长也持相同看法。该群体已呈现专业化、集约化和常规化的消费诉求主张和实践操作,与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的交锋最集中体现在对消法第55条的适用上。


喻山澜副主任专门分析“职业打假人”群体发展到提出“高额索赔”阶段所表现的几个事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黑龙江司机李海峰案:李海峰购买“今麦郎”方便面,食用后出现腹痛腹泻症状,继而发现所购方便面已过期且醋包内有明显异物;怀疑醋包内的异物,自行在网上找到第三方检测机构予以检测,西安一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醋包汞含量超标4.6倍;据此与方便面生产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李海峰提出450万元的方便面“天价索赔”;后生产公司报案,经公安侦查、检察院指控公诉后,李海峰一审被河北邢台市隆尧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职业打假人”群体中纵然有因为“高额索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极少数人,但绝不能掩盖群体中的绝大多数人表露出来在经济上疯狂“逐利”的本质。


通过学习,总结“职业打假人”群体通过互联网所表现的特征是:索赔对象上偏重日常消耗品(如服装、食品等需要标签且简单比对即可索赔的)、索赔手段上展现专业精通化(组建专门的交流讨论群,比执法人员更透彻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和产品标准存在有利索赔的内容)、索赔金额上远离生活自用性(确定存在欺诈的产品线索后,大大超过普通消费者生活自用数量进行大批量购买用于赔偿)、索赔时间上体现快速短暂化(一个地方出现成功索赔事例后,依靠即时通讯工具可迅速复制到全国各地),这些特征的集聚与叠加,无疑对消保部门提出更高挑战。


执法人员在应对这一群体时,应自觉主动关注社会热点,提防该群体借力媒体炒作,特别是防范运用“新媒体”和“自媒体”时代舆情发酵的裂变传播几何效应,正确掌握和运用新闻传播规律,做到游刃有余、有礼有节、科学处置。


三、必须累积业务素材,挖掘内在关联


黄建华巡视员立足全局高度,从理念更新、制度建设、机制创新、手段提升四个方面对消费维权进行的精彩讲授,特别是讲到维权机制创新中,总局提出12315“五进”对象已从最初的“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五个方面扩展到如今的“企业、商场、学校、社区、农村”五类主体的变化,进的对象更宽、涵盖更广、终端更全,让学员对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的工作架构有了更准确的认识。


结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中消协第五届理事会三次会议上张平会长、张茅常务副会长的重要讲话内容,在消费维权中要注意累积平常工作中获取的业务素材,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和健身、美容等普遍存在经营者单用途预收款方式所涉及的特殊人群产生的消费现象和内在关联进行深入分析,立足实际,从小角度,尝试写一些针对性较强的评论向报社投稿。


如重庆市铜梁区正致力打造大健康产业,众多追求健身、美容等较高生活品质的消费人群普遍遭遇到经营者采取单用途预收费经营模式,这种消费现象同时包含工商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碰到的单用途预收款经营监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等多重难点,可组织人员围绕已知案例进行梳理挖掘,撰写有深度的通讯类稿件,进一步扩大外宣报道。


四、必须注重图文并茂,满足采编需求


何运斌记者以自己从事二十余年摄影的感悟,尤其是作为两届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新闻摄影记者的经历,结合新闻、时政摄影的基础知识进行了三个小时的分享,是学员共同反映最有收获的一堂课。大家真切感受到只有新闻摄影才具备的“真实的体现、艺术的再现”的独特魅力,可以说:新闻摄影就在自己身边,确是伸手可及;报社定然需要,直观冲击视觉;务必紧贴时代,凸显精巧构思。


培训结识的重庆涪陵区工商局陈培建同志,正好有两张拍摄的图片在4月27日《中国工商报》上予以报道,加上两篇文字报道,该局实现单日用稿4篇的历史新高。他流露喜悦之情,告诉我:个人拍摄的照片,仅2016年就有近30幅在《中国工商报》上发表报道。真让人羡慕!纵然涪陵局系报社基层联系点、个人摄影技术精湛等,但能发表这么多稿件,说明找准了报社宣传报道的需求,找到一条提高发稿量的捷径。各地工商市场监管工作大同小异,如何才能让各项工作在高等级媒体得到有效、快速、准确展示呢?陈培建的做法和成效无疑给出了明确答案。


最后,衷心感谢提供机会,因为“一枝一叶总关情”;定当竭力为宣传报道添砖加瓦,势必“众人拾柴火焰高”;激情憧憬能再提升,惟愿“直挂云帆济沧海”。(重庆市工商局铜梁区分局 何庆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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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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