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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在浙江正式上线

10月1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正式启用,该平台的启用是继杭州互联网法院之后,浙江又一大互联网治理创举。平台的建成使用,标志着全国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创新试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意义重大。

互联网经济呼唤监管新模式


有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达7.18万亿元,拥有5亿多的庞大网上支付用户群体,网购平台模式不断创新,为网络消费高速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

  

与此同时,以电子商务、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互联网新经济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浙江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浙江省拥有淘宝、天猫、网易考拉、蘑菇街、贝贝网等众多知名网购平台,网络零售额占全国70%以上,淘宝村数量全国第一。
  

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促进了消费,释放了活力,但售假、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涉网违法案件也急剧增多,传统的办案模式已无法适应网络治理要求。治理好网络空间特别是网络市场秩序,对扩大内需、促进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尤显重要。浙江是互联网发展重地,电子商务高度聚集,互联网法院的成功实践,启迪着浙江作为网络大省的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创新。2016年,浙江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络消费举报投诉16.5万件,2017年突破20万件。而网络的跨区域、虚拟性,违法行为踪迹难循、证据易灭失等客观因素,造成涉网违法案件发现难、落地难、取证难、执行难,传统的市场监管模式已无法适应互联网监管的要求。
  

作为网络经济监管主力军的浙江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深刻认识到,唯有顺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用互联网思维解决互联网发展中的问题,用创新的理念不断探索网络执法办案新模式和新机制,才能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秩序和网络购物环境,才能助推浙江数字经济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互联网治理又一创举诞生


“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是继杭州互联网法院之后,浙江又一大互联网治理创举”。这是来自权威部门的高度评价。

  

一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互联网发展与监管工作。去年,浙江省政府与原国家工商总局签署了推进网络经济发展与治理的省部合作协议。浙江省委深改组将“深入推进网络经济监管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纳入今年的年度工作要点,大力支持浙江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网络经济监管方面的探索创新。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持续关心和支持下,浙江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落实省部合作协议事项,主动探索涉网案件处理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健全完善相关程序制度和办案规则,勇于创新、善于突破,快速高效研发、建设完成全国首个“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并付诸实践。这是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深化监管机制创新的一件标志性大事。
  

开展互联网执法办案,是市场监管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机制创新。浙江的试点,顺应了互联网发展的大趋势,是放眼未来、注重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作用,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事关长远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机制创新。通过让互联网技术充分融入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流程优化、处理智能、处置高效的优势,构建便捷、低成本的网络案件查处机制。浙江秉持“以网管网、技术管网、依法管网”的原则,借助信息化手段,对传统的执法办案模式进行流程再造,加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职能的有效整合,探索案件执法的全程网络化管理,有效破解传统涉网案件发现难、落地难、取证难、执行难和案件成案率低的难题,真正实现传统监管到智慧监管的有效转变。
  

据了解,浙江省工商局在创新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的过程中,从网络经济特点、违法规律、问题难点、办案需要、技术条件等方面入手,攻坚克难,排除障碍。该局先后开展了五六十场的调研、座谈,从可行性起步,走访平台、地方监管部门,对网上办案的可能性、现实性、操作性进行调研;从关键节点入手,紧盯立案等重要环节,结合网络投诉的实际情况,反复调研、推敲、演算,听取意见,形成“应立尽立,惩戒为先”的处理方案,发挥行政资源的最大功效;从高起点把控,在设计之初就将平台定位为“互联互通”,与各相关系统运行单位座谈、分析,形成开发平台与举报投诉、信用公示、统一支付等八大系统的共享、共治。经过15个月的不懈努力,该平台终于正式上线。

颠覆式执法创新关键词


通过启动仪式的现场演示,记者了解到,这个新启用的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平台是把人工智能、自动化办公、电子签名等技术,应用于举报案件的处理,同步实现精准、跨时空、智能高效。

  

大数据技术精确定位、精准溯源。通过这个系统,执法机关既能够及时制止、查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也能够及时识别、快速处理和打击各种滥用诉权、消耗政府资源的恶意举报;既可以让广大经营者零距离响应和配合政府检查,“一次也不用跑”,大大降低营商成本,也可以让政府部门在线完成有关行政执法程序,显著降低行政成本。
  

传统案件处罚模式下,当事人需要多次跑执法单位,就是远隔千里也只能照跑不误,耗费大量时间、人力和财力。而该平台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实现从举报、立案、调查、送达、举证到告知、核审、处罚、缴款、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全流程在线处理,不再需要依赖传统的“住所”等物理条件,当事人参与的任何步骤可被即时连续记录留痕,当事人可以“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接受处罚。
  

与此同时,该平台实现了网络智能化高效办案。据浙江省工商局经检总队负责人介绍,平台广泛植入了智能应用,对当事人信息分秒可查,一键引入网上交易过程及表单数据证据,法律法条、自由裁量情况智能推送,法律文书智能生成。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同步生成,询问、笔录、核审、听证、案审等全过程留痕。这样,就有效减少了执法人员的机械作业和重复性劳动,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涉案商家还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端口平台完成罚款缴纳,并采用电子发票解决当事人会计业务难题。通过大数据分析,还可以有效甄别“职业索赔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据统计,在3个月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试点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已完成对2000多件举报案件的处理,超过过去3年时间处理的案件量。其中,对70%以上的轻微违规或者瑕疵行为,实现了在线教育指导和自查自纠,政府、商家、平台之间以近乎零成本的优势,处理完成所有需要协同响应的事项。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监管部门与网络交易平台的充分协作,携手共治,形成行政执法震慑和平台规则约束的叠加与同步,对不法分子和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压缩违法空间,净化网络环境。而对于成交量极小、主动消除或主动减轻后果等情形的经营者,多采取行政告诫、责令整改等措施,有助于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本报记者 沈 雁  通讯员 徐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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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黄星蓉  编辑: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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