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被代收”后,消费者可维权
网购已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下班后去代收点拿快递也不再是一件新鲜事。但本应送货上门的包裹在没有沟通的情况下就被快递员放在代收点“一扔了事”、投诉后反遭快递员纠缠、逾期取货需支付费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是不是快递员变懒了”?随着快递业务的变化,快递代收问题亟须解决。
冒领、错领、丢失……快递代收问题多
最近,有一条关于快递代收的微博获得了逾2万次的转发和3万多条评论,内容是网友“阿潘馆长”的真实遭遇。自从3年前他同意某快递投递员在他不在家时将快递放在小超市后,他就“再也没有接到过投递员的电话”。该网友说:“投递员每次都直接将包裹扔进超市里,根本不管我在不在家,并且完全无通知,连个短信也没有。”
该网友的一名女性朋友则遇到了更大的烦恼。快递员未经她同意就把快递放到了快递柜里,她选择了投诉。结果10分钟后,快递员就找上门来,纠缠许久并言语辱骂,直到她报警后才离去。
快递代收引发的问题并不只是“被代收”,新华社记者曾作调查,发现冒领、错领等问题在日常生活中也十分突出。在上海市徐汇区某小区,记者发现所有快递都扔在小区的代收点货架上,按楼号堆放,无人看管。任何人均可在货架上自行寻找快递,无人阻拦。在该小区居住的郭先生表示,他“双11”期间购买的牛奶早已显示签收,但货架上找不到。由于快递员表示已放货架上,他只能自认倒霉。
郭先生的经历引起了小区住户的共鸣,很多住户纷纷表示“我昨天也有两个包裹找不到,货架敞开,问题真是太大了”“快递还经常放在别的楼货架上,拿一个快递要找遍整个小区的包裹”。多名住户表示,一旦快递放在代收点“失踪”或被人冒领,“一点办法都没有”。
据了解,此类纠纷数量并不少。2017年8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中消协与各地消协就〈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集消费者意见结果揭晓》,其中签收问题占消费者意见较为集中的前五项,达到7.5%。
快递员“偷懒”实属违规
快递代收,本应是为方便收件人而生,如今却带来了更多“不方便”。不通知的被动代收,到底是方便了收件人还是快递员?
上海消费者张女士表示,她家小区的快递经常没有通知就被放在“速递易”快递柜,如未在一天内取走,则按一天一元钱收费。“有一次我彻底忘了,取的时候花了5元钱。”张女士说。逾期就得收费的快递柜,使收件人为快递员的“偷懒”买单。
面对诸多抱怨,快递员们表示,很多时候他们选择将物品放在代收点也是件多人少背景下的无奈之举。
据负责上海闵行区相关小区配送的韵达快递员小谢介绍,在韵达建设的代收点取韵达的快递,用户无须付费,但取别家快递则要付1元钱。据了解,一般代收点每天收几十件快递,按照每件1元每天20件快递估算,代收点每月能赚约600元。
但在“双11”“双12”期间,快递员因快递太多只能统一放在代收点。此时用户可免费取件,但快递员需按每件0.7元的价格付给代收点。“我们送一个件才赚0.95元,‘双11’期间每天都要自掏两三百元。”小谢抱怨道。
业内人士表示,未经收件人允许的代收行为看似事小,实则属于违规行为。2018年5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开始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被代收”消费者可合理维权
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超500亿件,业务收入超6000亿元,新增社会就业20万人以上。快递业的飞速发展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而快递末端投递和代收业务已成为物流的一个重要环节。
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2018年11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全国范围内已建设6.1万个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站点,投入运营近30万组智能快件箱,以住宅投递、智能快件箱投递和公共服务站投递等模式互为补充的末端投递服务格局有效保证了快件顺畅投递。《2018年9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提到,快递物流领域投融资规模超过1100亿元,末端网络则是其主要投资领域之一。
快递代收的快速发展,使得整治相关乱象变得迫在眉睫,这对整个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均有重要意义。
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璇龙认为,未经过用户同意就把快递放在代收点、快递柜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用户寄快递,相当于与快递公司建立了一个委托合同,委托事项是‘将指定物品送达指定地点给指定的人’。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递放在代收点,并不算按约履行了合同,是违约,也是违法。”刘璇龙说。
调查发现,北京某些小区的快递柜上已贴上“敬爱的快递小哥,在把快递放进货柜之前,请征得客户的同意”等字样,但大部分代收柜并未作出相应提示。
刘璇龙表示,快递代收大大降低了行业成本,解决相关问题需要快递公司增加人手,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用户的沟通,这样才能保证服务质量。(谭慧婷 王辰阳 张梦洁)
执行编辑:黄星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