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消费投诉案例盘点(三) | 预付式消费问题愈演愈烈
到年底,骗子也要冲KPI了。
这不,不法商家又出奇招,新型“预付式消费骗局”登场。
预付式消费因市场覆盖面广、进入门槛低、从业流动性大、资金监管难,近年来连续成为投诉热点,且已从传统美容、健身个体行业向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单个消费金额较大领域发展。
目前,消费纠纷主要表现为:
1
商家尚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便先行发放预付卡或招募充值会员,若后期无法正常登记,商家无法开张营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侵害。
2
承诺不兑现,办卡容易退卡难,发卡企业诱导消费者进行预存充值,未履行事先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约定,拒绝给消费者退钱或扣除消费者高额违约金。
3
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多方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减轻、逃避自身责任。
4
经营场所发生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场所时,债权债务不做妥善处理就自行终止服务,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引发群体投诉。
5
部分商家涉嫌诈骗,以办卡优惠条件为诱饵诈骗钱财,一旦得手就卷款走人,给消费者维权造成很大困难。
代表性案例
No.1
2019年1月23日,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城关消费者协会分会接到消费者邓女士投诉称,自己于2018年9月22日在某健身房办馆初期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并交纳全年费用2,680元。但因为健身房始终未提供任何服务,且不久就关门停业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在与健身房经营者协商退款无果后诉至消协请求维权。经过调解,健身房经营者退还邓女士2,680元。
No.2
2019年12月4日开始,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收到多宗有关深圳市某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诉,多名消费者称在该公司旗下的某APP购买油卡代充值套餐,商家以低价折扣吸引消费者大量充值并承诺分月返现。但从2019年12月开始,商家以“系统升级”为由停止充值也未返现,消费者无法与商家取得有效联系,也无法申请退款。
接诉后深圳市消委会多次联系商家未果,该企业监管系统法人电话为空号,企业注册地址为虚拟地址。2019年12月20日,经深圳市龙岗消委会核实,合同地址并不存在该企业,该企业已被载入异常名录,深圳市消委会又多渠道寻找该企业其他有效联系方式均未果。
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深圳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No.3
2019年3月份,消费者李女士到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2018年10月她在某健身服务会所接受健身服务,但从营业至今经营者未按当时承诺提供有关游泳项目的服务,她向商家提出退款,健身公司工作人员以种种理由推诿敷衍,就是不予办理。
山东省消协在调查时发现,消费者提供的经营者营业执照以及店内宣传等资料上显示均有提供游泳服务的内容,按照法律规定应视为经营者对消费者做出的承诺,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山东省消协认为,健身会所承诺提供的服务应当兑现,如不能提供相应服务,应按消费者的要求继续履行其承诺,或办理退卡退费手续,消费者提出退卡的要求合理正当。随后山东省消协多次联系该健身会所,向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与该会所领导进行沟通,商家承诺履行退费手续。
执行编辑: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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