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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消费投诉案例盘点(四) | 服装鞋帽类假冒伪劣产品喜欢“上山下乡”

2019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服装鞋帽类投诉53,111件,占投诉总量的6.42%,其中涉及质量问题投诉24,568件,售后服务投诉12,783件,分别占服装鞋帽投诉总量的46.3%和24.1%。

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消费者本身对服装、鞋帽等生活用品的市场需求量大;



二是产品质量问题频现,常见的质量问题包括服装做工粗糙、破损、褪色、异味重,短时间内出现起球、变形等问题,鞋类存在脱皮、脱线、脱胶、裂口等质量问题。



三是部分经营者重销售轻服务,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拒绝退换货、维修、补偿,因质量问题退换货时拒绝承担运费,退货后拖延退还货款等。



四是虚假宣传问题,对服装鞋帽的产地、面料成分、等级、款式、颜色、大小等进行虚假标注或因描述不准确误导消费者,或以先抬价再降价等虚假的价格促销手段欺骗消费者。



五是假冒伪劣问题,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套牌的服装鞋帽或者销售“三无”产品,尤其在小型网店或农村地区实体店较为常见。



代表性案例


2019年5月,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接到消费者汪女士投诉,称其在常山县某品牌服装店以25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件针织衫,在付款前商家告知消费者该件衣服属于特价商品,不退不换。

当汪某走出店外时发现该针织衫的袖口出现跳针现象,存在质量问题。汪女士当即返回店内,要求商家予以退货退款却遭到拒绝,遂向常山县消保委投诉。经调解,商家同意了消费者退货退款的要求。


2019年1月1日,消费者张女士在山东省淄博市某商场购买一件价值1,000多元的咖啡色围巾,于2019年1月2日佩戴了4小时后,发现围巾褪色,造成其白色貂皮大衣整个领圈及内衬染上颜色,张女士的貂皮大衣于2018年年初购买,价值16,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以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消费者的貂皮大衣衣领及内衬由于围巾印染色牢度原因而被染色,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2019年1月3日,消费者张女士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消费者协会投诉,1月29日,淄川区消协工作人员召集经营者代表和消费者在消协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商家对该品牌围巾进行退货处理,按发票全额进行退款;同时商家赔偿消费者5,000元作为补偿。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喻山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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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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