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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评奖|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助理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7-09-21 喵喵 四川大学学生资助

校内各设岗单位:

勤工助学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助困与育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其助困与育人的功能,根据《四川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拟在全校开展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助理考核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优范围

(一)参与考核评优对象:在校内各单位拥有固定岗位进行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优名额: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2016年9月-12月平均在岗人数与2017年3-6月实际在岗平均人数再平均的5%。平均在岗人数5人以上且评选名额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


二、涉及时段

考核评优涉及时段: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三、考核工作开展

(一)校内各个设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由指导老师组织2016-2017学年在岗时间满一学期且现仍在岗的勤工助学学生助理填写《四川大学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助理考核表》(附件1),结合学生平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学生在岗表现情况做出鉴定。请各单位同时将结果汇总形成《四川大学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助理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

(二)拒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可予以辞退,并由设岗单位向勤工助学中心进行情况反馈。


四、评优工作开展

(一)评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3、诚实守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

4、乐于奉献,服从设岗单位工作安排,且在岗时间不少于10个月;

5、奋发向上,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时段内无不及格科目;

6、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评优程序

1、符合参评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学生要如实填写《四川大学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助理申请表》(附件3),报设岗单位指导老师及负责人审批。

2、设岗单位组织审核申报材料,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按时交到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和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复评,形成最终评选结果。

4、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名单报送学校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五、报送材料和要求

(一)《四川大学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助理考核表》(附件1)由各设岗单位自行保存,《四川大学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助理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二)各设岗单位需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助理候选人填写《四川大学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助理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并由设岗单位将完善的申请审批表提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三)请各设岗单位于10月12日(星期四)16: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gb-zzzx@scu.edu.cn,过期不交视为放弃评优。

请各设岗单位以此次考核评优工作的开展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创先争优,俭朴生活,乐于奉献。

注:此次评优后学校及各设岗单位不再为未获得“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助理”称号的勤工助学学生开具勤工助学相关优秀证明。


附件1:四川大学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助理考核表

附件2:四川大学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助理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3:四川大学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助理申请表

附件4:2016-2017学年四川大学勤工助学设岗单位固定人数评优统计表

联系地址:

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资助中心

江安校区16舍对面资助中心

联系人:蒋永     刘程

联系电话:85468661      85401216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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