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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圆 2018-05-29




各位基层就业学生: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基层就业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要求及四川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修订)( 川大学[2014]13号)文件精神,现开始对2016年和2017年毕业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格的学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虽然2017年毕业第二批申请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学生尚未获得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但是为了避免对在职在岗审核工作造成影响,请提出申请的学生跟上述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学生一起进行在职在岗确认,待正式批复通知下达以后学校会自动忽略未批准学生提交的在职在岗证明材料。请各位学生严格按照《在职在岗调查表》(附件1)填表说明如实填写,表中每一项都为必填项,需本人亲笔签字,证明人须如实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汇总在职在岗情况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待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在岗情况后续拨下一次补偿代偿款。未按时提交在职在岗调查表或经核实不满足补偿代偿续发条件的则将以离职或取消补偿代偿资格处理。



2016年毕业学生此次为最后一次寄送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审核通过后将拨付最后一次补偿代偿款,补偿代偿结束。


2017年第一批和第二批基层就业学生须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寄送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审核通过后将拨付最第二次补偿代偿款。2017年第二批基层就业学生的批复通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经在终审中,学校将于收到批复通知后立即公布于学生工作部主页。


请各位尚未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的同学尽快寄送在职在岗调查表,学校将于近期开始汇总并审核基层就业学生的在职在岗情况,提交截止时间:5月31日。寄送或快递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四川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文华302) 610065


联系人:刘程  

电话:028-85401216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18-05-15  


附件:

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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