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发布11月份律师协会维权惩戒工作通报
全国律协就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以下称“两个中心”)11月份的维权、惩戒工作有关情况作了通报。
“两个中心”运行情况
(一)“两个中心”11月份运行基本数据
全国律协维权中心共收到维权申请3起,其中通过专门工作电话申请1起,来信申请2起。通过协调地方律师协会共同解决一起律师申请权受侵犯事件。
各省(区、市)律师协会11月份收到维权申请38起。其中通过来访申请14起,通过专门工作电话申请9起,来信申请11件,网络申请3起,下一级律协申请协调1起,同级律协请求协助1起。被侵权类型分别是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控告权,以及会见、通信、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提出法律意见等合法执业权利受到限制、阻碍、侵害、剥夺的16起;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9起;被非法关押、扣留、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的2起;其它妨碍其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其执业权利的11起(如不予立案、歧视性安检、风险代理等)。11月份,各省(区、市)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共受理维权申请34起,其中正在处理23起,成功解决14起(含上月遗留的维权申请)。
全国律协投诉中心共收到投诉31起,其中来访投诉7起,通过专门工作电话投诉13起,来信6件,网上受理平台收到投诉5起。投诉中心在做好接待和登记工作后,向地方律协发出投诉转函6件。
各省(区、市)律师协会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投诉中心共收到投诉785起。其中通过来访投诉289起,通过专门工作电话投诉227起,来信投诉138件,网上受理平台收到投诉35起,上一级律协督办19起,司法行政机关转交77起。其中,因代理不尽责引发的投诉量排在第一位。各省(区、市)律师协会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共立案237起,处理情况为不予立案82起,通过调解处理65起,撤销案件23起,不予处分26起。共做出行业处分42起,其中给予训诫13起,警告4起,通报批评15起,公开谴责1起,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6起,取消会员资格3起。其它已立案的投诉还处在调查之中。
(二)典型案例情况
各地报送典型维权案例5件,主要涉及律师申请权、人身权保障以及针对律师的歧视性安检等方面。
现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4起维权案件予以通报。
1、江苏省常州市律师协会协助律师免受安检。2017年11月9日,江苏省常州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接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刘博韬律师的维权申请,反映其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时,被法警要求对其随身物品安检后方准许进入法庭。经反复交涉,双方仍处于僵持之中。常州市律师协会接到维权申请后,立即启动应急方案,派员赶赴现场与该院分管副院长及司法警察大队长沟通。经反复协调努力,刘博韬律师得以顺利进入法庭参加庭审。
2、全国律协、山东省律师协会、青岛市律师协会共同维护律师申请权。2017年11月初,全国律协维权中心接到山东海晖律师事务所辛余辉等两名律师的维权申请,反映其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执行监督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后,法院不予出具任何回执,律师无法证明其已经依法提交监督申请及证据材料,从而无法请求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全国律协维权中心立即向山东省律师协会维权中心了解情况并请山东省律师协会及时妥善处置。经山东省律师协会、青岛市律师协会的协调和努力下,2017年11月7日下午,辽宁省高院两名法官接待了两名律师,表示重视律师反映的情况,并欢迎通过律师维权机制,共同实现司法公正。2017年11月14日,辽宁省高院已经依法受理山东海晖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并予以立案审查。
3、四川省律师协会、成都市律师协会、凉山州律师协会共同维护律师人身权。2017年11月4日,四川省律师协会收到成都市律师协会关于北京威诺(成都)律师事务所张朝生律师代理某公司在凉山州布拖县处理民工工资纠纷时遭受限制人身自由的维权申请。获悉此情况后,四川省律协立即组织成都市、凉山州律协开展工作。经协调,凉山州、会理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要求派出所立即对张律师进行保护,并派出一名分管领导前往派出所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在省、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凉山州、县公安局的共同努力下,张律师于11月4日下午平安返回成都。
4、湖南省律师协会、邵阳市律师协会共同维护律师人身权。2017年11月7日,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李莹律师到湖南省律师协会递交了紧急维权申请书,称该所彭上律师受长沙某公司委托,于2017年11月6日晚上前往邵阳市隆回县处理一起经济纠纷。7日凌晨,彭上律师及委托人的两名工作人员遭到十几名不明身份的人员攻击,为首的人指明要打律师,彭上律师随即报警,滞留在当地派出所。接到维权申请后,湖南省律协李德文会长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与当地律协联系,要求保障律师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并尽快将律师解救出来。邵阳市律协接到指示后,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联同司法、公安机关,跟涉案双方做沟通工作。在湖南省律师协会、邵阳市律师协会以及当地司法、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7日下午19点30分左右,当地公安机关对围堵人员进行疏散,律师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并于9日下午顺利离开隆回县。
各地报送典型投诉案例11起,主要涉及代理不尽责、违规收案收费、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案、不正当竞争以及违反司法行政管理或者行业管理等。
现将受到公开谴责及以上行业纪律处分的9起案件予以通报。
1、安徽省律师协会给予郑贤红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处分。2017年7月24日,安徽省律师协会收到安徽省司法厅转来的《关于要求严肃处理郑贤红律师违法会见同一案件中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函》,反映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郑贤红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610580316)违规会见同一案件中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经调查认定,郑贤红律师确有在同一刑事案件中同时为二名以上的犯罪嫌疑人担任辩护人的违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内容,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四十一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行为,依据本规则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的规定,安徽省律师协会给予郑贤红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2、浙江省金华市律师协会给予叶伟荣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处分。2017年8月17日,浙江省金华市律师协会收到兰溪市人民检察院的投诉,反映浙江铭瑞律师事务所叶伟荣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0910778994)在兰溪市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向犯罪嫌疑人提供香烟。经金华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叶伟荣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期间,确有向犯罪嫌疑人递送香烟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及《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八条“承认违规并作出诚恳书面反省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规定,金华市律师协会给予叶伟荣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3、浙江省金华市律师协会给予唐莉兰律师中止会员权利9个月的处分。2017年8月4日,浙江省金华市律师协会收到金华市司法局转来的投诉书,反映浙江厚望律师事务所唐莉兰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011680215)在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违反看守所会见规定,向被告人提供香烟、帮助被告人向外传递纸条以及用手机免提的方式帮助被告人向外打电话。经金华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唐莉兰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期间,确有向被告人提供香烟、向外传递纸条以及用手机免提的方式帮助被告人向外打电话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的规定,金华市律师协会给予唐莉兰律师中止会员权利9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4、江苏省常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管一华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处分。江苏省常州市律师协会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转来的《检察建议书》,反映江苏名友律师事务所管一华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1210360899)为承揽业务,自行伪造当事人家属委托书,未经检察院批准,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经常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管一华律师确有伪造委托书会见当事人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四条“(一)未经当事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介入案件,干扰依法办理案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的规定,常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管一华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5、福建省福州市律师协会给予周密律师中止会员权利7个月的处分。福建省福州市律师协会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投诉,反映福建三祥律师事务所周密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1610253330)作为诉讼代理人开庭期间,在法院宣布不同意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后,周密律师拒绝签收法院向其依法送达的相关判决书。经福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周密律师作为当事人的特别授权代理人,确有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法院依法送达的相关判决书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三)……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的规定,给予周密律师中止会员权利7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6、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律师协会给予陈家鸿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处分。2016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律师协会收到黄某某和李某某的投诉,反映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陈家鸿律师(执业证号:14501201010511337)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违规行为。经南宁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陈家鸿律师确有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私刻律师事务所公章的违规行为。另查明,陈家鸿律师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南宁市律师协会曾于2016年5月25日、2016年11月30日、2017年6月27日分别对其作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并报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处理的行业处分。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三)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规定、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及《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九条“(四)曾因违规行为受过行业处分或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应当从重处分”的规定,南宁市律师协会给予陈家鸿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行业纪律处分。
7、北京市律师协会给予吴晓志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北京跃盾律师事务所吴晓志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9710402292)犯危险驾驶罪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2017年10月9日,北京市司法局对其作出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该会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北京市律师协会给予吴晓志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8、北京市律师协会给予赵智生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北京德山律师事务所赵智生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9711745593)犯行贿罪被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17年10月9日,北京市司法局对其作出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该会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北京市律师协会给予赵智生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9、吉林省律师协会给予孙艳玲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2016年12月25日,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因吉林汇烨律师事务所孙艳玲律师(执业证号:12202200911268184)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根据上述法院判决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作出”的规定,吉林省律师协会给予孙艳玲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经验做法
11月份,各地有关律师维权和惩戒工作经验做法主要有:
设立律师维权基金。安徽省律师协会专门设立了律师维权基金,每年由会费拨付1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构筑良性互动平台。甘肃省律师协会督促各市州律师协会通过信息通报、定期座谈交流、共同研讨等方式与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协会建立良性互动的交流平台,共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建立跨省共同维权机制。北京、广东、湖北、湖南等省(市)律师协会积极建立跨省共同维权机制,一旦发生跨区域维权案事件,所属律师协会和行为发生地律师协会都会在第一时间协调案件,妥善处置。
完善维权案事件报告制度。江苏省律师协会要求凡发生律师维权案件,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应第一时间口头或书面向省律协维权中心报告。其中对于可能危及律师人身安全,或维权申请人数较多,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以及妨碍公共秩序等引起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在口头或书面汇报后,对后期进展处置情况要续报。报告应包括拟受理重大复杂维权案件基本情况,拟办意见以及专家论证意见,主要证据材料。维权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维权情况书面报省律师协会,并做好登记与备案。
规范投诉中心工作机制。安徽省律师协会制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工作手册,编制了投诉受理查处格式文书。北京市律师协会根据全国律协修订印发的《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对投诉立案规则、听证规则、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细则等相关规则进行修订,并于10月30日颁布实行。
增强查处工作的主动意识。河北省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能够及时对投诉案件进行梳理,第一时间协调当地司法局对办理业务不规范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约谈、整改,及时将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避免问题影响扩大。对投诉人反映比较强烈的敏感问题,及时协调纪律委员会资深委员在最短的时间内给投诉人作出答复,不少投诉人对投诉中心及时有效的处理表示感谢。
将惩戒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律师协会考核的指标。山东省律师协会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监管力度,敦促各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充分履职,将惩戒工作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到对设区的市律师协会考核评分中。对于在投诉工作中拖延推诿、袒护包庇、久拖不查、不处或处分明显过轻的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在考核中予以减分,并与今后相关评优资格相衔接。
全国各省维权工作统计表(11月)
受理维权数34件,正在处理数23件,成功解决数14件。
目前累计:受理维权数335件,正在处理数193件,成功解决数142件。
全国各省投诉受理查处工作统计表(11月)
接待投诉数785件;投诉立案237件;作出处分处分决定数42件。
目前累计:接待投诉数5266件;投诉立案1822件;作出处分处分决定数224件。
来源:全国律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