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发布2017年12月份律师协会维权惩戒工作通报
全国律协就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以下称“两个中心”)12月份的维权、惩戒工作有关情况作了通报。
“两个中心”运行情况
(一)“两个中心”11月份运行基本数据
全国律协维权中心共收到维权申请3起,其中来信申请1起,地方律协上报2起。通过协调地方律师协会共同解决一起律师申请权受侵犯事件。
各省(区、市)律师协会12月份收到维权申请63起。其中来访申请12起,专门工作电话申请20起,来信申请14件,网络申请8起,上一级律协转办、交办、督办2起,下一级律协申请协调1起,同级律协请求协助5起,司法行政委托1起。12月份,各省(区、市)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受理了51起维权申请,被侵权类型包括: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控告权,以及会见、通信、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提出法律意见等合法执业权利受到限制、阻碍、侵害、剥夺的25起;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16起;被非法关押、扣留、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的2起;其它妨碍其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其执业权利的16起(如不予立案、歧视性安检、风险代理等)。其中正在处理14起,成功解决101起(含全年遗留的维权申请)。
全国律协投诉中心共收到投诉19起,其中来访投诉9起,通过专门工作电话投诉4起,来信6件。投诉中心在做好接待和登记工作后,向地方律协发出投诉转函8件。
各省(区、市)律师协会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投诉中心共收到投诉703起。其中来访投诉260起,专门工作电话投诉209起,来信投诉116件,网上受理平台收到投诉26起,上一级律协督办22起,司法行政机关转交70起。律师因代理不尽责和违规收案收费引发的投诉量排在前两位。各省(区、市)律师协会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共受理投诉263起,处理情况为不予立案69起,调解处理81起,撤销案件31起,不予处分42起。共做出行业处分56起,其中给予训诫15起,警告10起,通报批评20起,公开谴责4起,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6起,取消会员资格1起。其他已立案未办结的投诉还在调查之中。
(二)典型案例情况
各地报送典型维权案例6件,主要涉及律师会见权、人身权保障以及针对律师的歧视性安检等情形。
现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5起维权案件予以通报。
1、全国律协、湖北省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维护律师人身权。12月6日中午,北京市律协维权中心接到报告,反映北京律师顾冬庆、王志伟在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结束后遭到不明身份人员围殴。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一时间启动跨区域联动维权机制,与湖北省律师协会沟通,请求湖北律协对受侵害律师给予协助,并与两位律师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经过、给予慰问。湖北律协接到消息后立即启动异地协作机制,督促荆门市公安机关抓紧处理,严格执法。期间,北京律协、湖北律协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全国律协维权中心。张军部长、熊选国副部长当天作出批示,要求全国律协、湖北律协介入,切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并请公安机关迅速协助破案、查明事实真相。全国律协迅速作出反应,全国律协维权中心发出声明,对不法分子侵犯律师人身权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于7日派员赴湖北,与公安机关协调处置相关事宜。同时,全国律协维权中心立即将该事件以《个案反映》的形式通报公安部法制局,并要求湖北省律师协会按照通知规定,及时向湖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和荆门市公安局通报,请求协调相关公安机关求依法及时处置,切实保障律师合法权益。荆门市委、市政府要求当地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依法、从快处理,迅速破案。公安机关立即开展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8日,荆门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一行6人来京,并到京平律所看望了两名律师,向京平律所通报了事件最新进展。9日,湖北省委政法委成立专项督导组赴荆门展开工作。12月9日,14名涉案人员已有13名被抓获归案。此次维权案事件上下联动、处置及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江苏省律师协会与安徽省律师协会跨区域协作共同维护律师人身权。2017年12月15日上午,江苏省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接到徐州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的报告,反映上海协力(徐州)律师事务所丁长寿律师接受委托代理一起销售假冒商标商品案在安徽省高院出庭时,在去法院的路上被对方当事人强行控制带走并殴打。江苏省律师协会立即启动跨区域维权协作机制,向安徽省律师协会发送协助函,请求予以协助。安徽省律师协会接到协助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合肥市公安局反映情况,并派员赶往公安机关协调处置。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五里墩派出所及时传唤肇事者,并对肇事方一人予以行政拘留10天。当晚处理完毕后,丁长寿律师向两省律协短信表示感谢。
3、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会见权。12月5日,重庆市律师协会收到重庆炜林律师事务所聂定勇律师的维权申请,反映其在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被看守所工作人员以律师执业证年度考核备案已过有效期为由拒绝会见。重庆市律师协会立即向看守所提供聂定勇律师已通过2016年度考核的有关情况证明,并解释重庆市律师协会年度考核备案时间和依据。经沟通协调,聂定勇律师成功会见了犯罪嫌疑人。
4、广东省律师协会、陕西省律师协会、韩城市律师协会共同维护律师阅卷权。2017年12月13日,陕西省律师协会接到广东省律师协会来电,反映北京市东卫(广州)律师事务所黄梓洋律师在陕西省韩城市人民法院遇到查阅、复制案卷难问题,希望予以维权。陕西省律协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通知韩城市律协,要求其协助黄律师维权。经过韩城市律协协调,12月18日,黄律师如约前往韩城法院查阅复制了案卷材料。陕西省律协将有关情况向全国律协和广东律协进行反馈。12月21日,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微信公众号全文转发了黄梓洋律师写给陕西省律协的感谢信。
5、云南省律师协会协助律师免受歧视性安检。12月中旬,云南省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接到部分律师的维权申请,反映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业务时,被要求对车辆后备箱进行开箱安检。云南省律师协会接到维权申请后,维权中心主任及协会秘书长立即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高院相关领导进行沟通。经协调努力,云南省高院已为律师办理业务开通了绿色通道,律师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各地报送典型投诉案例22起,主要涉及代理不尽责、违规收案收费、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案、不正当竞争以及违反司法行政管理或者行业管理等情形。
现将受到公开谴责及以上行业纪律处分的11起案件予以通报。
1、江苏省南京市律师协会给予封顶律师公开谴责的处分。2017年8月7日,江苏省南京市律师协会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转来的关于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封顶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0910748439)侮辱、诽谤法官的相关投诉材料。经南京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封顶律师在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上诉材料中,确有侮辱、诽谤法官,妨碍民事诉讼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条“会员具有本规则未列举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律师协会管理规范和公序良俗的行为,应予处分的,适用本规则”的规定,南京市律师协会给予封顶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2、广东省佛山市律师协会给予颜延律师公开谴责的处分。2017年10月23日,广东省佛山市律师协会收到佛山市顺德区司法局转来的广东杰泰律师事务所颜延律师(执业证号:14406201510792903)违规传递物品的投诉材料。佛山市律师协会经调查认定,颜延律师在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时,确有传递纸条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和“(二)承认违规并作出诚恳书面反省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规定,佛山市律师协会给予颜延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3、广东省佛山市律师协会给予方新华律师公开谴责的处分。2017年10月23日,广东省佛山市律师协会收到佛山市顺德区司法局转来的广东旭升律师事务所方新华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06199710312062)违规传递物品的投诉材料。佛山市律师协会经调查认定,方新华律师在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时,确有传递纸条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及《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八条“(二)承认违规并作出诚恳书面反省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规定,佛山市律师协会给予方新华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4、广东省佛山市律师协会给予叶永清律师公开谴责的处分。2017年10月23日,广东省佛山市律师协会收到佛山市顺德区司法局转来的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叶永清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06201110176019)违规传递物品的投诉材料。佛山市律师协会经调查认定,叶永清律师在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时,确有传递纸条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及《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八条“(二)承认违规并作出诚恳书面反省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规定,佛山市律师协会给予叶永清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5、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给予傅家祥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处分。2017年7月14日,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收到庆某某的投诉,反映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傅家祥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410219223)涉嫌违规执业、辩护不尽责、违规收案收费。经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调查认定,傅家祥律师作为离任检察官,在离任后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庆某某的辩护人。其辩护行为违反任职回避规定,影响了案件公正审判。另查明,傅家祥律师未经事务所许可,以个人名义与庆某某签订委托协议,确有违规收案、收费行为且情节严重。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条第九款“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及第二十七条“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规定、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的;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协议约定,擅自提高收费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规定,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给予傅家祥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6、浙江省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祝家培律师中止会员权利5个月的处分。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因浙江志和律师事务所祝家培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1710942314)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对其作出停止执业5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期限的停业整顿或者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该会员所在的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中止会员权利相应期限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祝家培律师中止会员权利5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7、浙江省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王祥彬律师中止会员权利2个月的处分。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因浙江尚才律师事务所王祥彬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0410363138)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对其作出停止执业2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期限的停业整顿或者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该会员所在的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中止会员权利相应期限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王祥彬律师中止会员权利2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8、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给予谢可培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处分。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根据《温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规则》有关规定,对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谢可培律师(执业证号:13303201110868336)涉嫌在会见中违反有关管理规定予以立案调查。经温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谢可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确有为犯罪嫌疑人家属传递书面材料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的规定,温州市律师协会给予谢可培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9、河南省信阳市律师协会给予时新章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处分。2017年11月7日,河南省信阳市司法局接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转来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反映河南新章律师事务所时新章律师(执业证号:14115194710339530)违反看守所规定,传递物品、文件。信阳市司法局要求律师管理科和律师协会联合调查处理。经调查查明,时新章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确有违规传递物品、文件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的规定,信阳市律师协会给予时新章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10、河北省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给予徐占五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处分。河北省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收到投诉,反映河北宏世成律师事务所徐占五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1110624100)未经当事人委托代表其出庭参加诉讼。经石家庄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徐占五律师未经当事人委托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属于违规行为。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四条“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未经当事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介入案件,干扰依法办理案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的规定,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给予徐占五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11、浙江省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浙江思聪律师事务所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2017年11月20日,浙江省司法厅因浙江思聪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5669701611)内部管理混乱,对其作出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该会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浙江思聪律师事务所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经验做法
12月份,各地有关律师维权和惩戒工作经验做法主要有:
建立维权联络员机制。福建省律师协会指导地市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通过联络员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形成信息互通的长效机制,并不定期召开律师与法官、律师与检察官座谈会等,为快速解决律师在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执业权利保障问题创造了条件。
建立个案专家论证制度,做到谨慎“举旗”。广东省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建立了个案专家论证制度,针对具有争议的维权申请,谨慎对待,做到既要体现对律师维权申请的重视,又要依法依规开展维权工作。
成立个案维权刑辩律师志愿团。北京律师协会从相关专业委员会选取优秀律师,为在执业过程中涉嫌犯罪的律师出庭辩护。志愿团的成立能够保障在北京市律师权益被侵害的第一时间选派优秀律师为其辩护,进行一对一维权,将个案维权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天津市律协与天津市一中院签订《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全力推动市各级法院与市律协建立良好沟通互动机制,切实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歧视性安检、阅卷难等实际问题,促进法官与律师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以微信表决落实集体决定。辽宁省沈阳、大连两市律师协会积极创新,尝试微信表决方式实现落实集体决定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微信表决通常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承办委员发布案情及合议组意见,全体委员酝酿;委员确定时间集中上线,达到法定人数开始表决;秘书统计表决结果;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秘书截屏打印保存。
建立谈话提醒制度。福建省律师协会要求各设区市律师协会要建立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对发现律师有违规苗头的,律师协会要及时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关注可能发生的问题,消除违规隐患,降低执业风险。
扩大社会监督。安徽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和完善执业公示制度,将律师服务职责、收费标准、办案程序、服务规范、执业纪律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注意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全国各省维权工作统计表(12月)
受理维权数51件,正在处理数14件,成功解决数101件。
目前累计:受理维权数386件,正在处理数143件,成功解决数243件。
全国各省投诉受理查处工作统计表(12月)
待投诉数703件;投诉立案263件;作出处分处分决定数56件。
目前累计:接待投诉数5969件;投诉立案2085件;作出处分处分决定数280件。
来源/全国律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