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亲故事:上林妈妈离异后3岁女儿被"送养" ,20年杳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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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她3岁的女儿被前夫“送养”——
20年不见,我的孩子你在哪
蓝玉洁当年与两岁女儿合影的照片。
核心提示
在南宁某超市打工的蓝玉洁,1996年与前夫王某离婚,当时不满3岁的女儿王梓君由前夫抚养。离婚以后,蓝玉洁每周都去王某处看望女儿,然而仅仅过了半年,女儿竟然不见了。前夫称,为了避免女儿被蓝玉洁“骚扰”,已送至北方某省朋友处寄养。再往后,王某把住房长期对外出租,其本人不知迁往何处失去联系。如今,整整20年过去,蓝玉洁日夜想念自己的女儿,希望通过《当代生活报》的帮助,找到“被送至北方朋友处寄养”的女儿王梓君。
不幸婚姻
夫妻常吵闹终离婚
今年54岁的蓝玉洁,原籍南宁市上林县,1988年在南宁打工期间认识了前夫王某,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1990年12月登记结婚。当时,王某系南宁一家企业的工人,而蓝玉洁则在广西中医学院担任动物饲养员。
1993年9月21日,蓝玉洁和王某生下女儿王梓君。按说有了孩子,小家庭应该是幸福的。可不幸的是,自1993年10月份以后,蓝玉洁发现王某经常与一名姓陈的女子过往亲密,怀疑他们之间有不正当的关系。于是,夫妻二人时常为此而争吵,甚至动手打架。就这样,两人关系越闹越僵,再也无法共同生活。
1996年2月,经当时南宁市城北区法院调解,准予二人离婚,尚不满3岁的女儿王梓君与前夫王某共同生活。当时,蓝玉洁本来想争取女儿的抚养权,但是前夫王某却说,他经济收入相对稳定,而蓝玉洁是临时工,且既没有南宁市户口又没有固定住所,最终法院将女儿判给了前夫。
女儿失踪
20年来一直无音讯
离婚之后,蓝玉洁每个周末都去王某住处看望女儿,有时候还把女儿接回自己的出租房过双休日。然而这样的日子持续不到半年,女儿竟然不见了。
那是1996年8月份的一个周末,蓝玉洁像往常一样到王某家去接女儿。到了王某家,蓝玉洁发现女儿不在,王某说“送到朋友家了”。从那以后,蓝玉洁再也没能见过女儿王梓君。
1998年,思女心切的蓝玉洁,只好以女儿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在法庭上,王某辩称,离婚初期,每次蓝玉洁把女儿接走,都会给孩子留下感冒发烧、哭闹不安等不良影响。为了避免女儿被其母亲“骚扰”,从1996年8月份起,王某将女儿委托给一对远在北方某省工作、且无子女的夫妇朋友寄养。在朋友处,女儿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并且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至于“北方朋友”的详细住处,王某连法院工作人员也拒不肯透露。后来据王某的邻居透露,女儿很可能是被卖到北方了。
不久,王某把位于南宁市北湖北路的房子长期出租给他人,其本人搬家不知去向,蓝玉洁已经多年联系不上他了。
蓝玉洁手持旧照片向本报求助。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建伟摄
求助本报
希望帮找回可怜的女儿
如今,蓝玉洁在南宁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做营业员,又改嫁给家住南宁市新民路的方先生。然而,一想到自己整整20年来杳无音信的女儿,蓝玉洁就痛苦万分,伤心不已。
2016年12月31日下午,蓝玉洁在丈夫方先生的陪同下来到报社,希望通过本报报道能与女儿王梓君取得联系。
蓝玉洁说,女儿究竟是被王某送养还是卖掉,只有当事人王某最清楚。这20年来为了能见到女儿,蓝玉洁先后求助过法院、妇联、居委会、打拐办以及辖区派出所,然而由于缺乏相关证据,相关部门均无法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并从王某口中得到线索。“算起来我女儿今年已经23岁了,希望通过《当代生活报》的报道能让我找回女儿,我的手机号码是13737141530。但愿有一天能接到女儿打来的电话,告诉我说,妈妈,我是您的女儿王梓君,那该多好啊!”
内容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综合编辑:上林网(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