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上林女子骑电车被踹飞案件开庭!踹人男子却在庭审现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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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去年9月份,广西上林人小曾骑电单车回家途中,被一名男子直接踹倒下车,导致重伤送往医院。新闻持续报道后,小曾的遭遇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7年3月27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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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5日事发当晚,监控视频)
去年中秋夜小曾骑电车被人踹倒在受重伤
踹人者行为恶劣引发全民关注
2016年 9月15日,也就是中秋夜晚上8点多,南宁市民小曾连车带人摔倒在路边。后来,小曾的家人通过通过警方查询监控视频发现,肇事者是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用脚踹小曾,导致小曾摔倒在地,头部受到严重撞击。事发后一个星期,南宁警方在一工地里将肇事的卓某抓获。
当时各大媒体对此案均有报道,引发了一众南宁市民关注。
经鉴定,曾某摔倒在地,造成其右颞顶骨骨折伴右颞顶部硬膜外血肿,左额颞叶脑挫伤,其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入院后的小曾,广西上林县乔贤镇人)
踹人者在侦查阶段供述当时意图抢劫
然而却在法庭上当场翻供
在今天的庭审中,记者了解到,卓某来自广西马山县,今年31岁。经公诉机关查明,去年中秋节晚上,卓某开着摩托车路过南宁市碧园第五季小区附近时,看到小曾独自开着电动车,产生将小曾踹倒后抢包的念头。在踹倒小曾后,因为有群众在现场,未能抢走小曾挎包的卓某逃离了现场。
(2016年9月15日事发当晚)
因为卓某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致人重伤,公诉机关以抢劫罪对卓某提起公诉。不过,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卓某却并不认同,当庭翻供!
被告人卓某在庭审现场说:告我抢劫肯定不对,我当天喝醉了,一时懵了,就踹了人家一脚
按照卓某在公安、公诉机关所做的几次供述来看,卓某一直供述自己当晚的行为是想抢小曾的挎包,而到了今天的庭审中,他一下子推翻了以前所有供述。
卓某还说,自己在公安机关说的“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这位大哥,不管是公安、公诉机构还是法庭,都是很严肃的场合,你到底是耍谁玩呢?
面对卓某当庭翻供,公诉人出示了卓某审讯、指认现场及现场监控等证据,佐证卓某踹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抢劫小曾身上的挎包。
在监控视频的画面上可以看到,被告人从前方停车地点返回到被害人倒地的地方,还隔着租赁自行车点,远远观望被害人情况。
公诉人认为:“侦查阶段乃至审查阶段的多次供述,均供认其尾随并踹倒曾某,是为了抢走曾某的挎包,说明其供述稳定,供述中的多个细节均有相关证据印证,不仅证实了其在公安机关供棕的真实情,也足以证明其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犯罪故意。”
庭审最后,公诉机关建议以抢劫罪判处卓某10到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在随后进行的附带民事诉讼中,被踹女子曾某要求卓某赔偿239416.27元。目前,这起案件将择日宣判。
出院后的受害者小曾
工作、生活受到极大困扰
据了解,受伤之后的小曾变成中度耳聋,体力也不好,而财务工作需要对的数字账本太多了,工作变得非常吃力。
如果不继续这份工作,小曾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面对曾经的梦魇,小曾也不想太多去提及,毕竟这对她今天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内容来源:南宁人不知道的南宁事、南国早报
综合编辑:上林网(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