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吐槽:上林某些商家恶意霸占停车位, 车主到底该如何停车?
文章底部开通评论功能 欢迎评论吐槽
上林论坛网友“木衣”发帖:
今日驾车前往东运车站购票。到了车站才想起明山路全线禁停。为了积极配合我县城市规划,极力打造特色旅游名县,于是我驾车在附近转荡了一圈物色车位。打从明山路禁停后,附近的车位可以说相当之紧张。终于,发现几个车位,快抢快抢。再近看,电车、铁架等“神器”占在车位,一占就是几车位。下车,撸起袖子打算将神器们挪走,结果老板气瞪瞪的跑出问,你要住宿吗?不住不可以停。话说今日气温35度,这时我顿时烧到54度。记得好像从去年开始,我久不久来实验小学接我大侄子的时候,这些车位也是被这些“神器”占着。此时,我心里默念淡定淡定淡定,然后笑看着老板,说:“祝老板生意兴隆。”
我把车子开到几条街远,步行走到东运。再次路过,这个时候开始热闹了,由于停车位被占用,几部车只能停放在道路没划停车位的另一侧,交警大哥正秉公执法,有序的开着罚单。旁边有人议论,交警只知道一味开罚单,对这些霸道的商家们占位行为却视而不见。
刚刚电话咨询了我的朋友覃律师,其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如果违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公共停车位不是某个单位和个人的私有领地,沿街店铺、业主、个人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
各位同志,全县瞩目的5.19旅游日就要来了,倘若外地游客欣喜前往上林,想买几包大明山茶,这时发现无位可停全被这些“神器”霸占着公共资源,不知道上林在他们心中打了多少折扣?
强烈建议交管部门或者城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各户限期清理私自设置的障碍物,对屡教不改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或单位予以处罚,并且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方式开展违法占用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
当然,这只是建议而已,为的是社会的和谐。
内容来源:上林网(木衣)
综合编辑:上林网(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