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私分小金库、上林县政协原秘书长受审
上林网微信号:shanglinwang520
文章底部开通评论功能 欢迎评论吐槽.
四人以4∶3∶3∶3的比例分了13万元
通过少用多报或虚开发票,将财政资金套出后存入小金库,之后领导与下属协商私分。日前,南宁市上林县法院开庭审理覃XX涉嫌贪污一案。覃XX案发前曾任上林县政协秘书长,被控与上林县政协原主席吴XX等3人私分单位小金库中的13万元。
此案涉案人员,还包括上林县政协法制提案委原副主任潘XX(曾任该单位出纳)、上林县政协原会计蒋XX。
上林县检察院指控,2013年间,覃XX得到上林县政协原主席吴XX(另案处理,已判刑)授意,伙同潘XX、蒋XX(两人另案处理)到有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县城印刷厂、轮胎店、酒店以及文体用品店,以少支多开或虚开发票的方法套取国家财政资金,存入单位小金库。
2014年春节前一天,吴XX得知单位小金库存余28万元后,召集覃XX、潘XX、蒋XX等人一起商量,四人共同私分其中的13万元。覃XX提出分配方案,得到吴XX等三人同意后,吴XX分得4万元,覃XX、潘XX、蒋XX各分得3万元。
覃XX对检方指控的犯罪罪名无异议,对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有异议。
他称,起诉书指控他向吴XX汇报单位小金库有存款,后者才召集他们几人开会商讨分钱,这与事实不符。“潘XX和蒋XX每月向吴XX汇报小金库的收支情况,吴XX对小金库的收支情况很清楚,不需要我来汇报”。
覃XX称,检方指控他拿出分配方案,这亦与事实不符。他称,当时吴XX已从县政协主席调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临近春节前的一个晚上,吴XX回到单位召集他们三人开会。会上,吴XX询问得知小金库结余28万元,于是提出从小金库拿出13万元进行私分,他拿6万元,另3人平分7万元。有人以领导拿太多,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几天后,吴XX再次提出方案,即以4∶3∶3∶3的比例分配13万元。该方案得到覃XX在内的三人同意。
对覃XX的辩解,公诉人宣读吴XX的供述称,他到上林县政协担任主要领导后,授意财务人员设立了小金库。2011年和2012年两年,小金库存放的资金先后由单位职工一起私分。2013年底,覃XX向他请示,小金库户头大概有13万元结余如何处理。他以单位一起分容易人多嘴杂为由,授意与覃XX、潘XX、蒋XX进行私分,他从中分得4万元。法院未对案件当庭宣判。
内容来源:南国早报
综合编辑:上林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林网微信广告位招租 电话:5285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