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首用“3+4”大合议庭模式审理案件
探索创新首都法院特色陪审模式 确保均衡参审实质参审
12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的“3+4”大合议庭模式,开庭审理了一起1.48亿元标的额案件。
当天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国有企业以自有土地与他人合作开发的典型案件,双方2000年订立合同,2007年开发完毕。原告认为被告尚有合同义务未履行,故请求赔偿1.48亿元。被告认为后续协议已改变了原合同约定,故无须赔偿。案件争议持续十年未能解决,为使案件当事人切身感受案件审理的公平正义、公开透明,合议庭决定采用多人陪审的大合议庭模式审理该案,并对案件进行同步图文、视频直播。
庭前,北京二中院从人民陪审员信息库随机选定4名陪审员,承办法官通过提前联系、沟通,确保陪审员充分阅卷,了解案情;庭前合议中,承办法官向陪审员介绍庭前会议情况,一起归纳了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梳理并确定了如合作合同性质、关键条款理解、履行与约定的关系等事实问题清单;庭审中,法官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4名陪审员仔细倾听、认真记录,就事实清单中的问题分别发问。庭审后,合议庭立即组织合议,4名陪审员围绕事实认定充分发表了意见和观点,陪审员中肯、切实的意见被合议庭一致采纳。
据了解,作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北京二中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具有首都法院特色的陪审模式和方法,着力从“均衡参审、随机抽选、探索大合议庭陪审、陪审员实质参审、监督互评”等方面不断完善参审机制,并测算出陪审员年人均参审数量,确保陪审员均衡参审;建立“一案一选”机制,实行一般案件在名册信息库中滚动抽选、专业案件对应抽选、空闲时间错时参审制度;建立陪审员业绩档案,参审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案件审结后,法官与陪审员分别填写《人民陪审员工作考核表》和《陪审员工作参审情况登记表》,对审判实绩、作风、权利保障等进行监督互评,确保陪审员全程实质参审和参审的质量和效果。
此外,为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调动参审热情,北京二中院还创新管理保障模式,采用资深法官审判业务讲座、经典案例解析、庭后点评、庭审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制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实施细则、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在增强陪审员归属感基础上,多举措提升管理水平和陪审员参审能力。2017年,该院对6名因不再符合任职条件或难以履职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定程序进行了免职。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