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团委(学生组织、社团指导单位)要建立社会实践安全机制,做好行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指导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在人员密集的场所逗留。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统一购买保险,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全程跟踪社会实践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各院级团委应在本单位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院系实际情况制定社会实践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教师和指导教师职责,发挥青年学生主体作用,聚集校友资源,精心组织部署,保证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
各院级团委(学生组织、社团指导单位)要继续认真抓好抓实社会实践的立项考核工作,严格对各立项申报团队进行审查选拔,保证立项方案可行性和立项实践团队质量。学校将在院系、学园审核推荐基础上,选拔校级立项团队,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各院级团委(学生组织、社团指导单位)要注重挖掘大学生社会实践成效,做好成果展示和宣传报道工作。实践过程中应积极联系媒体投稿,发挥融媒体作用,扩大实践影响力,并及时向校团委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材料。实践结束后应通过报告会、交流分享会等形式继续深化实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