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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拒答“创文”抽查遭罚薪,这样的城市文明吗?

2017-09-22 有狐 聚焦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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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因在检查活动中拒绝回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下称创文)”的知识,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两位公办中学教师被当地教育局处以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分。


一份标号为苏教通[2017]215号的文件《关于苏仙中学贺红梅、何兰芬拒答市创建办人员提问的通报》近日在网络流传。内容显示,2017年9月4日,郴州市创建办(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对该区的苏仙中学进行创建文明城市初检时,面对创建办人员提问,教师贺红梅不配合,拒绝回答创文知识,而另一位教师何兰芬“冒充学生家长”“意图蒙混过关”。


上述通报指出,两位老师的做法“严重影响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形象”,“有悖于师德及学校工作要求”,并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的关键时期“给区教育局及至苏仙区的创文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郴州本计划在2017年迎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综合测评。该项评选活动由中央文明办牵头举办,每三年一届,被认为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城市评选表彰活动。郴州于2015年申报参评,在2016年5月“创建办”成立大会上,该市明确强调了“2017年进入全国前20名”的目标。


不过,据最新消息,中央文明办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城市(区、县)的公示通知,其中湖南省的参评城市中并无郴州。该通知指出,湖南省郴州市因发生“一票否决”重大问题,被取消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资格。


此前,屡有中国城市因“创文”用力过猛的新闻被曝光。例如在2014年,武汉为评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在全城悬挂标语,并要求全市市民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举是因为在这项全国评选活动的数据指标中,有一项为“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要大于90%”。


郴州在校师生需背诵创文知识


财新记者在《郴州市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中查询到,该市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提出了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师生“达到100%”的目标。


“要让郴州市全体市民都要知道创文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负责纪检工作的一位人士证实了上述处罚文件,其回应财新记者称,该项处罚由该区教育局作出,原因是检查组到该校做现场检查时,两位老师的态度不配合,“说搞不清,没有义务回答,和检查组好像有对抗的味道”“还有一位老师冒充家长,说是要上班,没有时间学创文知识”。


上述人士表示,处罚两位老师是依据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单位于2013年印发的《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其中第七条规定,对于“作风不正,损害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应当进行问责,包括“言行不当,行为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有损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行为”。


其进一步解释,教师拒绝回答创文知识,作风不好,态度恶劣,也造成不好的影响,“老师都不回答,要求学生怎么回答”。其还举例,如果苏仙区3000余名公办老师都效法学习,“任务来了,都抗拒,那省里要检查,我们郴州市怎么能完得成”。


“领导的意思是不追究很严重的责任,至少问个责,扣3个月绩效工资。”上述人士指出,该文件还通报给郴州市其他政府部门,意在告知其他公职人员,“上面来的中心工作,大家要齐心合力一起完成”。


一位郴州市民告诉财新记者,此前常有抽检人员在路上检查路人背诵创文知识,“答不上来就查单位”。


上述通报显示,处分意见是“为加强师德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并希望全区教育系统师生汲取教训,“在迎接创文国检中坚决杜绝拒答行为”“确保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次成功”。


教师不回答创文知识,是否有违师德?上述人士回应,处罚不是依据关于师德的相关规定,而是因为公办学校教师是公职人员,受上述纪律文件规定约束,“上面要每个老师每个学生都熟记有关知识,学生要以老师为榜样”。


据苏仙中学一位教师透露,该校此前多次对教师学习创文知识做过培训,并动员教师背诵,这次抽检中该校有其他老师答题表现好,学校还进行了表扬。


教师因被地方纪检部门处罚而引起争议,此前已有先例。2016年10月,有媒体曝光,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一中南校区高二年级24名教职工因在当年9月9日周五下午“学校放假”后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批评,并被指“给全县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抹了黑”。后经舆论发酵,这一存在争议的处理决定被撤销。


上述苏仙区教育局纪检人士透露,目前对于两名教师的处分通报还在申诉期,若两位教师对处理有意见还可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教师拒答“创文”抽查遭罚薪,这样的城市文明吗?


文 | 江玉楼


据财新网报道,今年9月4日,湖南郴州在抽检创文知晓率时遇到挫折,两名教师中的贺红梅拒绝回答创文知识,另一位何兰芬自称是学生家长,“意图蒙混过关”。随后,郴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开出罚单,扣除二人3个月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招致争议。


争议地方在于,创文就老老实实创文,无事生非去罚老师款,并且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公开出来,希望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对于这种粗暴做法,市民有意见,社会有差评,郴州创文本是好事却因为这个处理背负恶评——就算创文成功,这样的城市“文明”吗?


我们不是要否定创建文明城市这个事,实际上,在这个活动的推动下,许多参评城市都花大力气改善市容市貌、完善公共设施,清理陈年堆积的垃圾,改善城乡环境,创文给市民确实带来一些看得见的好处。可同时,各地创文中执行走样,滋扰市民,违背创文初衷的事也屡见不鲜。


提高创文的知晓率,无可厚非,但其方式方法更应该是正面宣导、广泛传播,做不到春风化雨的高水准,但也别做粗野蛮横的下三路。在学校、在马路上随机抽查让人背诵创文知识,本就是用力过猛的做法,招致反感也在意料之中。正像贺红梅说的那样,她没有义务去配合创建办超纲的“自选动作”,她反感的不是创文,而是层层加码的变态执行。


创文一旦启动,就很容易成为行政体系的头号任务,那些吃财政饭的市民很容易被强制纳入创文的第一方队——他们承担适当义务是可以的,但以吃财政饭为理由,让人家承担无限义务就很扯淡。郴州创建办最该反思的是创文手段的有效性,而不是着急去下达威吓惩罚。

根据郴州方面的意见,处罚两位老师的依据不是师德有亏,而是“违反公职人员纪律,造成恶劣影响”云云。首先,两位老师拒绝抽检,是对无限制、无底线创文执行条款的抗议,无法构成违纪;其次,现在看来,造成恶劣影响的其实是创建办自己,那是不是创建办要自罚三杯?


正常的创建行为,应该从两位老师的态度中多多反思,创文是不是有不到位的地方?是不是更应该用符合常识、因应人性的方法去取得成果?创建办最该反求诸己,而不是将创文的一揽子压力全盘推给社会。


郴州以违纪来惩处教师这个事,已经超出了违纪与否的讨论范围,在全国算是有了“名声”——但这个名声绝对是不好的,弄出这么个结果,郴州创建办的拙劣操作不仅不文明,更降低了创文工作的社会评价。


要看到的是,创文工作时用力过猛的现象不只发生在郴州,在武汉也有过,要求全市市民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因为有一些不好的事例,创文工作在民众心目中的印象也是褒贬不一。郴州这次不问青红皂白处理到具体人,影响郴州创文事小,给创文事业添堵事大。


郴州方面近日表示,针对两位老师的处罚尚在申诉期,当事人可以按照程序申诉。看起来好像持很开放的态度,其实在当地层层压力之下,教师有多大的维权余地,很耐人寻味。事实上,即便教师不去申诉,也不影响民意对处罚失当的判断。民意对于那张罚单的不忿如此强烈,不文明的创文行为可以休矣。


总的来说,郴州今年创文已处于最后的阶段,出了这么一件极具争议的罚单事件,看似偶然,实则上是郴州没有正确理解创文精神的具体表现。创文指标数以百计,但郴州用力过猛的执行,背离了创文初衷。这种教训,其他城市也该吸取。


来源:搜狐号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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