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奉贤区第六批(2018年)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即将启动!
根据上海市房管局总体部署,本区第六批(2018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详见↓↓
01
咨询、申请受理时间
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7日开始咨询,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25日正式受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受理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户口年限、婚姻状况、住房面积、经济状况等核查工作。
02
咨询、申请受理点
各镇(街道、社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请广大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到户籍所在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
03
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04
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以及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其他家庭成员本人签名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或者其他同住人(指除申请人之外,其他参与住房面积核查或经济状况核定的人员,下同)的身份证。
3、申请人或者其他同住人的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户籍或居住证明。
4、申请人或者其他同住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提交法院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
5、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关凭证;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需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或者需要核定经济状况的其他同住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的收入证明:
7、申请人或者需要核定经济状况的其他同住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
8、申请人或者需要核定经济状况的其他同住人在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出售、赠与、支取财产价值超过60000元(含60000元)的,须提供合理说明、资金流转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9、其他与经济状况核对有关的材料。
10、申请人为烈士遗属或见义勇为人员的,应当提交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
11、同住家庭成员签名的同意申请人申请的家庭协议。
12、申请人或者其他同住人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13、街道(乡镇)或者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
05
供应标准
1、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
2、2人申请家庭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3、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06
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流程
特此通告
奉贤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8年11月
编辑:小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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