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求子,拜的却是“泥菩萨”?
皇家认证医疗机构
30年医疗博士领衔
试管婴儿专家团队
诸如此类的字眼
让众多期盼孩子的家庭
坐不住了
可是你知道吗?
在这些诱人的广告背后
居然连医疗机构资质都没有…
案情介绍
2021年9月,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移送线索,反映上海某健康管理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含有“经*国皇家妇科科学院认证”、“高端医疗机构”、“试管婴儿专家团队”等内容的广告宣传。
经查,该公司主要经营内容是为消费者提供与遗传和不育诊疗相关的健康咨询,并不是一家专业的医疗机构。但自2018年9月起,该公司在其官网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相关广告,包含“**遗传与不育诊疗中心,经泰国皇家妇科科学院认证,是一家致力于辅助生殖(试管婴儿)领域的高端医疗机构。”“试管婴儿专家团队”“泰国试管攻略”等试管婴儿相关医疗广告宣传。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当即对其立案调查。
法律分析
本案中,当事人作为非医疗机构,在自建网站上发布试管婴儿技术应用相关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五条:“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构成了非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事实。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对涉案网站进行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1.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2.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四)淫秽、迷信、荒诞的;(五)贬低他人的;(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3.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的广告。
撰稿:奉贤市场监管
编辑:戴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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