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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奉贤区人民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

上海奉贤 2024-01-14



近日,司法部公布2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999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名单。奉贤区人民调解员黄章明荣获全国模范!



主要事迹:黄章明,男,67岁,奉贤区庄行镇人,曾是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现任奉贤区人民调解协会会员、庄行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庄行镇新华村“法治带头人”,2019年任“老黄调解工作室”负责人。





坚持学法先行,做播撒法治阳光的“带头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必须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素养,黄章明深知其中的道理。他自我加压学习法律知识,熟悉了解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断为自身充电。从事调解工作以来,黄章明努力自学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区里及镇里组织的法治集中授课,先后学习了民法、行政法。在做好自身学法的同时,作为一名基层“法治带头人”,他还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带着基层群众一起学法,将法治阳光洒到寻常百姓家。他经常性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工作,在居委生活驿站开设民法典、防电信诈骗等法治专题讲座,通过以案释法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坚持调解为民,做化解矛盾争议的“老娘舅”

黄章明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创新提出调解“六字工作法”,即清、准、灵、情、明、平,全身心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让矛盾纠纷切实化解在基层。黄章明成功化解一起持续十五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该起案件已进入到法院执行阶段,在司法所、黄章明和当事人家属的共同努力下,成功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自觉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主动向法院撤销执行申请。案件调处成功后,黄章明收到了法院法官的感谢信,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使命和担当。

坚持公平正义,做维护群众权益的“守护者”

作为一名农村成长起来的“草根”,黄章明始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注重聆听群众呼声。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中,他替当事人往返奔波于企业、保险公司及人社部门,为当事人询问依据、查找证据,帮助当事人获得正当合法权益。史某的母亲查出癌症,区民政局帮其买了残疾人社会保险,实际理赔金额与保险合同上的有差距,史某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最终找到黄章明寻求援助,经黄章明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沟通,保险公司终于同意对理赔标准进行调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黄章明共开展各类法治讲座50余次,接待法律咨询1659起,化解矛盾纠纷450起,化解成功450起,化解成功率100%,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0起。”老黄常说:不怕群众有事都找他,就怕群众有事不找他。他不仅这样说,也是一直这样做的,他将个人的价值追求融入到基层人民调解事业中,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人民调解员的初心。





来源:区司法局

编辑: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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