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消息速递|马亮接受《南方周末》采访,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公共治理 2022-11-22
▲  2022年8月31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记者见面会,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与记者见面交流。 (人民视觉 / 图)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始于1996年,迄今已组织十届。26年来,累计有868人受到表彰;其中,2022年有397人,是历届表彰人数最多的一次。

此前九届,评选、表彰都以相关中央部门名义开展。到了2022年,第十届评选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


2022年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

被表彰的397人中,有8人来自水利系统,10人来自税务系统,10人来自纪检监察系统,14人来自法院系统,公安系统受表彰人数相对较多,共有44人。

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看来,公安系统受表彰人数较多,和公安系统公务员在公务员总数中占比较高有关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这和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有关。


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施行,标志着公务员制度正式启动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1996年,原人事部表彰首批“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河南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主办的《人才资源开发》杂志发表的文章显示,1996年10月7日上午,郑州迎来了由中宣部、原人事部联合组织的“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事迹报告团,报告团由首批获此殊荣的5名公务员组成。


第一次评选十年后,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2008年,《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作出表彰决定的部门,规定授予称号,由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批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既有国家级的,也有省级的。


2009年组织的第七次评选是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后第一次开展的评选活动,成立不久的国家公务员局成为表彰单位之一。


南方周末记者统计公开资料发现,从1996年至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部门历经多次变化,且频次不固定。


1996年、1997年、1998年三次评选,表彰部门均为原人事部。1999年的表彰部门为中宣部、原人事部、中央文明办。2001年、2004年的表彰部门为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原人事部。


2009年、2013年的表彰部门为中组部、中宣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2019年的表彰部门为中组部和中宣部。2022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


马亮曾专门研究过公务员表彰的课题,他解释称,中国公务员表彰体系建立健全的时间较晚。此前,不同系统、省份,均有诸多表彰,“大家都是第一名,到底谁的含金量更高?相互之间没有可比性。”因此,如何理顺表彰系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以前我们看评奖,会关注证书上有没有国徽。”马亮补充道,另一个隐形标准是,领导人接见的规格。“比如在科技领域,一般最高级别的奖项才能得到中央主要领导的接见,这肯定能反映出这个奖项的重要性。


第十届评选活动从2022年4月开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强调评选表彰“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阅读全文请至《南方周末》:
https://mp.weixin.qq.com/s/TegnGNGkBEMaJrn1CH_K-g


时间:2022年09月21日

扫码关注更多
2022.09.28

马亮:数字政府如何降低行政负担?

消息速递|马亮接受《社会科学报》采访,谈“友好型城市”

消息速递|马亮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谈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

马亮:打破“中梗阻”,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消息速递|马亮接受《经济》杂志采访,谈数字政府建设新局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