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速递|马亮接受《南方周末》采访,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此前九届,评选、表彰都以相关中央部门名义开展。到了2022年,第十届评选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这和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有关。
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施行,标志着公务员制度正式启动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1996年,原人事部表彰首批“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河南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主办的《人才资源开发》杂志发表的文章显示,1996年10月7日上午,郑州迎来了由中宣部、原人事部联合组织的“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事迹报告团,报告团由首批获此殊荣的5名公务员组成。
第一次评选十年后,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2008年,《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作出表彰决定的部门,规定授予称号,由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批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既有国家级的,也有省级的。
2009年组织的第七次评选是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后第一次开展的评选活动,成立不久的国家公务员局成为表彰单位之一。
南方周末记者统计公开资料发现,从1996年至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部门历经多次变化,且频次不固定。
1996年、1997年、1998年三次评选,表彰部门均为原人事部。1999年的表彰部门为中宣部、原人事部、中央文明办。2001年、2004年的表彰部门为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原人事部。
2009年、2013年的表彰部门为中组部、中宣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2019年的表彰部门为中组部和中宣部。2022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
马亮曾专门研究过公务员表彰的课题,他解释称,中国公务员表彰体系建立健全的时间较晚。此前,不同系统、省份,均有诸多表彰,“大家都是第一名,到底谁的含金量更高?相互之间没有可比性。”因此,如何理顺表彰系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以前我们看评奖,会关注证书上有没有国徽。”马亮补充道,另一个隐形标准是,领导人接见的规格。“比如在科技领域,一般最高级别的奖项才能得到中央主要领导的接见,这肯定能反映出这个奖项的重要性。
第十届评选活动从2022年4月开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强调评选表彰“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时间:2022年09月21日
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