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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揭晓

2017-01-13 中国妇女报



1月12日,2016年度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评选结果在京揭晓。“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多地延长孕产妇产假并增加男性陪产假;住建部发布城市公厕新标准,缓解女性如厕难题等成为热点。


本次评选采用专家评选和网民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最终入选的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有:




本次活动评委、中国妇女报社总编辑孙钱斌介绍,作为一个品牌活动,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评选的社会知名度越来越高。此次评选的宗旨和原则和往年基本相同,旨在通过社会性别相关度、大众关注度/社会影响力、政策影响力、新颖性四个维度,对最有代表性的年度性别平等事件予以评价和遴选,借此推动性别平等议题主流化,推进社会性别纳入决策主流。


本次活动评委、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唐绪军表示,这几年,我们每年都在举办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评选,社会很关注,由于对社会趋势有把握、引领和推动的责任,我们的遴选应该很慎重。性别平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一直在不断发展,但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希望通过评选,能够促进改善,使性别平等的发展方向更准确。


此次揭晓的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中,既有国家层面性别平等法律、政策的新进展,也有地方层面性别平等新举措,还有对性别平等个案的关注。中国妇女报社原总编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妇女新闻文化基金管委会执行主任卢小飞说,我们有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意识和责任,而性别是我们观察世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窗口。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评选跟一般的新闻评选不一样,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观察来了解社会的变化,推动社会的进步。也希望通过这种途径,把脉民情民意,用正确的舆论引导民情民意。


“性别平等新闻事件评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妇女报社和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妇女新闻文化基金发起,自2012年以来,已经连续举办五届。评委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妇女报,还有部分新闻传媒及社会性别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




具体的新闻事件看下面哟↓


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多地延长孕产妇产假并增加男性陪产假 




2016年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公布,这一文件是在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出修改后,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进一步规定。文件充分肯定了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明确了计划生育改革发展的思路、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措施。这是党中央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而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也为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新的要求。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各省区市相继开始修订地方版计生条例。天津、浙江、宁夏等12省区市的新计生条例已经出台,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作出一定调整。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福建产假最短158天,最长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广东4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陪产、护理假方面,广西和宁夏假期最长,为25天,天津、山东则仅有7天。


2. 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首部规范家暴告诫制度实施的省级规范性文件随后出台




2016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法律亮点颇多,如明确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包含精神暴力等,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强制安置制度、告诫书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等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2016年6月13日,湖南省公安厅会同省妇联、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公布了《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了不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应当依法实施告诫的四种情形。分别是家庭暴力行为情节较轻的;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实施家庭暴力情节显著轻微的;对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以及其他应当作出告诫的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暴力行为符合告诫情形的,由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依法受理为行政案件,自受理家庭暴力报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告诫决定并组织实施。在实施告诫过程中可邀请当地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或居(村)民委员会参加。告诫作出后,社区民警和居(村)民委员会将对家暴人和受害人进行监督查访,并做好查访记录。该《办法》将于今年6月20日正式实施。


3. “十三五”首次专章规划“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专列章节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作出部署。“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一节规定,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和机会,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加强妇女扶贫减贫、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社会福利、法律援助等工作。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暴力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改善妇女发展环境。


4. 女记者遭家暴惨死家中,丈夫涉命案被依法审判




2016年4月6日下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一小区内发生一起命案,身为公务员的丈夫金柱将妻子红梅活活打死。红梅生前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的记者,4月6日下午,年仅41岁的她,死在了自己家中。丈夫金柱当即被公安机关带走,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2016年12月2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金柱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将择日宣判。


5. 江苏出台《关于促进女性平等就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意见》




4月26日,江苏省人社厅、省妇联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女性平等就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意见》,为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利“撑腰”。《意见》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针对存在严重侵害女性就业权益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意见》指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安排专人上门约谈并督促整改,必要时联合妇联组织向信用部门和社会公布。同时,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信息和联动平台案件信息,将企业遵守各项女性就业和特殊保护政策的情况,纳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征信系统。


6. 一份“防狼地图”引发校园制止性骚扰热议




2016年8月29日,北师大本科生康宸玮在个人微信公号和校园媒体平台同时发布《沉默的铁狮——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校园性骚扰调查纪实报告》,即时阅读量超过9万。该报告1.3万字,包含案例、数据、理论分析和图表等,其中一张《2007-2016年北师大性骚扰次数地域分布图》,被戏称为校园“防狼地图”“防狼秘籍”。该文被多家媒体关注,各大网站转发热议。在公共舆论的监督面前,北师大低调处理了实施性骚扰的有关人员。


根据全国妇联对北京、南京等城市15所高校开展的调查,遭受过不同形式性骚扰的女性比例达到57%,各种“防狼秘籍”“防狼手册”早已在民间流传,一些高校还请公安部门来校讲解相关预防知识和技巧,但校园性骚扰难以根除。有业内人士建议,应建立校园性骚扰防范机制,包括调查、处理等环节和保密、防报复等原则,同时也要加强立法,明确性骚扰的定义和界限。当事人也须打破沉默,积极应对,才能更好地“防狼”、“打狼”。


7. 就业性别歧视企业被判书面道歉,为全国首例



2016年9月24日 取得厨师资格证的高晓(化名)在应聘酒楼厨师过程中,仅因是女生而被拒,一怒之下,她将该企业告上法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厨房学徒的劳动强度并不属于不适合女性从事的范围,“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被告公司仅因招聘者性别而产生区别、限制以及排斥行为不具有合法和合理性,损害了女性应聘者的就业平等权,构成就业歧视中的性别歧视。法院判令被告作出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据悉,这是全国第一宗因为就业性别歧视,被法院判决书面道歉的案件。


8. 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1月18日,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李克强指出,要促进妇女在共建共享中实现全面发展。消除性别歧视,实行同工同酬,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加大技能培训、税费减免、法律援助等支持,帮助妇女就业创业,进一步为妇女参与“双创”搭建平台,最大限度发挥广大妇女的聪明才智,使她们在创造财富中实现精彩人生。加大妇女人才培养、女干部选拔力度,提高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机会和能力。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培育和弘扬良好家风。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更加关爱贫困、病残、老年妇女和单亲母亲等特殊困难群体,让她们拥有更多生活幸福感。


9. 住建部发布城市公厕新标准,缓解女性如厕难题



在第四个“世界厕所日”到来之际,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清洁卫生的公厕环境,是广大群众的基本需求,直接体现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加强城市公厕规划建设管理,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持续增长,公厕数量总体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特别是女性厕位紧张问题亟待解决。为解决以上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标准修订工作,统计了72.6万人的如厕时间,进行充分研究分析,在新发布标准中将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提高到3∶2,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此标准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将有效缓解女性如厕难题。


10. 最高法试点家事审判改革为妇女儿童维权创造新机遇




自2016年6月1日起,最高法将在全国范围内的118个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构建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探索专业咨询和辅导机构协助家事案件审理机制。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机构建设。条件成熟的试点法院可以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或者组建家事审判团队。改进家事审判工作,提升家事审判水平,依法妥善处理家事纠纷,对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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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蔡双喜

图片/网络

编辑/吴苏锦
美编/李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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