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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先进性别文化文艺作品的价值取向与创作自觉

2017-04-29 刘利群 中国妇女报



传世之文必先有传世之心,文艺作品应载性别平等之道。


当下的文艺作品,如何构建和传播先进的性别文化,如何讲述新时代中国女性的故事和塑造多元、丰满的女性形象?中国妇女报(ID:fnb198410)特邀中华女子学院院长刘利群、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姜秀花、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琴和中国妇女报社原编委宋美娅发声建言。


今天,推出的是中华女子学院院长刘利群的《传播先进性别文化文艺作品的价值取向与创作自觉》。



“文艺作品传播先进性别文化是其职责所在,也是作品生命力的需要。具有性别平等意识的文艺作品不仅可以为妇女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也可以为提升作品的品质、建构负责任的媒体形象发挥重要作用。”

——刘利群


在中国,以男女平等为核心内涵的先进性别文化的推进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尤以在政治领域和法律层面上的表现为显著。


· 从宪法原则的制定,到基本国策的确立,再到写入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成为执政党的纲领,表现出了历史性的发展和跨越式的进步,中国也由此成为国际社会主流公认的世界妇女发展的引领者。


· 在弘扬与传播先进性别文化历史进程中,大众传媒一直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文艺作品作为大众传媒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作为一种观念形态的重要载体,在对现实进行艺术再现的同时,也为传递并建构关于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思想与价值观念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电影《刘巧儿》剧照。


20世纪50年代初期,电影《刘巧儿》的拍摄与热播,推动了全国宣传贯彻新婚姻法的热潮,为废除包办婚姻、实行婚姻自由和建立一夫一妻的新婚姻制度营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成功地展现了文艺作品发挥舆论引领和文化先导的独特魅力和强大效果。


文艺作品在推动先进性别文化建设的同时,一直以来某些作品甚至一些美誉度和收视率双高的作品,仍然存在着性别与文化误读的现象,存在着对女性的刻板化再现甚至歧视现象,也是不争的事实。


文艺作品不仅是艺术内容与形式的载体,同时也是思想与价值观念的传递工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对文艺来讲,思想和价值观念是灵魂,一切表现形式都是表达一定思想和价值观念的载体。”


文艺作品所具有的社会性别文化的导向功能与教育功能,决定了这些文艺作品不仅创作了虚构故事,带来了艺术享受,同时也建构了性别认知与性别观念,进而影响着社会的价值判断、生活方式与个体的文化理念与行为特征。由此可见,文艺作品与性别文化的传播密切相关。



对文艺作品的解读与评价有多个视角与维度,但无论有哪些维度,先进的性别视角都是不可或缺的维度之一,而文艺产品本身是否具有先进性别意识和先进性别文化理念亦是作品的重要考量标准之一。是否具有性别意识不仅关系到妇女形象与妇女发展环境,还关系到作品及其传播媒介的社会形象,关系到先进性别文化建设乃至中国多年努力构建并已取得成效的良好的性别平等的国际形象。


当前,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一个社会文明的程度与对妇女受重视的程度成正相关, 也就是说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取决于社会对少数或者弱势群体的尊重程度。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明确提出了“平等”“公平”的价值导向。这就意味着媒介工作者的性别意识和媒介产品的性别再现不仅关乎作品的品质而且关乎创作者与传播者的价值观念。


诚然,任何一部文艺作品都有其自身所追求的核心价值观念,为了赢得大多数观众的认同,这些观念又常常反映出主流意识形态的观点与价值取向。而鉴于主流意识形态是由政治意识、文化秩序、市场经济、性别立场等多方面的思潮共同形成,这种意识形态构成的多样性使得性别观念常常成为非主要考虑要素而未能受到应有关注。特别是在某些主流意识形态得到了普遍的或权威的支持的逻辑框架下,性别问题更容易被看作是细枝末节而被忽略或消解。



此外,媒介机构与产品高度市场化与收视率导向的消费主义特征也为某些性别的刻板呈现与歧视观点的出现提供看似正当性辩护。在市场原则渗透到社会生产与社会关系的背景下,在唯收视率、唯点击率的市场风气作用下,市场优先论以满足观众为名,而行消费女性、边缘化甚至贬低女性之实。随着媒介竞争激烈程度的增加,一些文艺作品有意或无意地成为单纯满足商业目的与表达非先进性别意识的同谋。


与文艺生产市场导向同时发挥作用的还有所谓艺术创作自由论的观念,文艺作品产出的高度个人化使得文艺产品常常被看作是个人艺术素养与创作能力的体现。当然,从一方面看,媒介机构中自由论和责任论纷争一直持续进行,但无论如何,追求内容与形式的新颖与高收视率是不应以牺牲追求公平和正义为成本的,追求部分人的公平正义不应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公平正义为代价。无论责任论与自由论的争论结果如何,公众的自由高于媒介的自由,理应是传媒及文艺产品既定的原则立场与职业遵循。


虚构类文艺产品虽然不是对于现实生活的如实呈现,但因其(尤其是现实主义风格与题材的作品)对于现实生活真实地再现与还原,会使受众将艺术作品呈现的建构性真实认作是事实本身。文艺作品中的两性形象和两性关系常被看作是社会生活中的性别分工、性别关系、女性生存方式的高度提炼与真实写照,从而对真实生活中的社会角色与社会关系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文艺创作是艺术家从事和传播艺术作品的生产过程,因此,与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自身的背景、认知与价值取向密切相关。作品的立场是创作者既有自身认知的反映,也是自身意愿的体现。由此,可以看出,一些文艺作品中存在的问题表面上是性别视角的缺失与弱化,实际上反映出创作者对女性能力的认同不够,对性别歧视的不敏感等问题,这些具有性别刻板印象或偏见的内容与思想被编织进了既有的叙事框架中,则会使需要改变的现有的性别秩序与结构得以进一步强化。



仔细分析可以看出,包含性别刻板印象内容的文艺作品的出现,主要基于性别知识的不足、性别意识的不强以及性别先进文化的标准、界限不清等问题。此外,意识形态主流文化中更多地强调与男性特征相吻合的个人能力、社会贡献,以及市场化带来的自利与竞争的价值观念,都为文艺作品迎合而非挑战既有意识形态提供更多的土壤与辩解的理由。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人类历史中,由于女性长期处于较为边缘的地位,以及社会分工与地位高下的固定化,也造成了女性对于自身弱势处境的不敏感与合理化认同,导致对一些没有性别意识的文艺产品所产生的影响认识不足,甚至内化为自身的理解与感受;而研究者解释社会现象、提出合理想象、寻找构建先进性别文化的理论工具的不足,使得文艺作品传播先进性别文化的路径仍然有待探索与清晰。


文艺作品如何传播男女平等的先进理念既是世界性的问题,也是世界性的共识。有鉴于此,201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全球出版了《媒体性别敏感指标》,通过制定标准,来衡量媒介机构和媒介产品的性别敏感度、认知度与共识度,进一步规范媒介机构和媒介产品的生产等行为,进一步要求媒体及其作品在推动性别平等的进程中发挥作用。


电影《 20,30,40》剧照


综上,文艺作品传播先进性别文化是其职责所在,也是作品生命力的需要。具有性别平等意识的文艺作品不仅可以为妇女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也可以为提升作品的品质、建构负责任的媒体形象发挥重要作用。


在此,有必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所指出的:“广大文艺工作者要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充分认识肩上的责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艺创作之中,用栩栩如生的作品形象告诉人们什么是应该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我们有理由期待,通过更多的优秀的文艺作品,可以促进先进性别文化的传播与公正良好媒介形象的构建,从而达到“发时代之先声、开社会之先风、启智慧之先河”的价值目标与创作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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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中华女子学院院长 刘利群

编辑/肖婷

美编/李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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