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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上学,儿媳竟要和公公结婚?如此“奇葩婚姻”出了谁的丑?

罗志华 中国妇女报 2018-09-16


福建龙岩市新罗区今年初发布的《新罗区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适龄儿童不可凭借祖辈房产登记建档。6月11日,有市民在龙岩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网站询问,“2018年小学入学,现房产是祖辈的,招生政策说不可以凭祖辈,现在准备离婚然后和公公结婚,请问,和公公结婚后房产证没有加我的名字就可以第一批吗?”当天,新罗区教育局回复称,因关系特殊,不好界定,须提交招生委员会研究后才能答复。


(目前,上述对话在网站上已查询不到。)


对此,6月13日,龙岩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网站工作人员介绍,有些市民可能对政策存在误解,已于12日发布最新说明。




网友们对此表示不能理解,有些奇葩:


媳妇和公公结婚,尽管只是形式上如此,却也是违反道德和社会伦理之事。并且,媳妇和公公结婚仅仅是为了争取到孩子第一批入学录取的资格,但根据方案,即使没有这段奇葩婚姻,这家的孩子也可能被第二批或第三批录取。为了争取靠前的入学资格就出此昏招,伦理门槛未免太低。


笔者以为,这家人的不良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但同时也要看到,这件怪事的出现也与该地的小学招生方案不够合理有关。比如很多家庭只有袓辈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没有子女的名字,且都在外面居住,一刀切地规定“适龄儿童不可凭借祖辈房产登记建档”的做法既缺乏人情味,又脱离了现实。一套袓产固然不应该让多名孙辈得到入学资格,但一个也不允许,显得过犹不及。



此外,当地的小学招生方案还制定得十分复杂与混乱,让人难以理清头绪,绕来绕去很容易把人搞得晕头转向。且有些条款还相互冲突,按照某一个条件,孩子可以获得入学的资格,但按照另一个排除性条款,孩子就得不到入学资格,在此背景下,家长就会希望通过争抢第一批入学资格来规避风险。而入学资格的混乱状态,也会引发诸多矛盾纠纷。因此,笔者认为,规则应该制定得简单明了,既富有科学性又不失人情味,还便于操作和理解,若如此,这样的怪事或许就可以避免。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当地教育部门对于这件事的回复,是以承认媳妇和公公的婚姻为基础的。婚姻不应该违反公序良俗,否则,就不应该得到承认。即使退一步讲,就算媳妇和公公的婚姻合法,但袓孙就是袓孙,这是生物学上不可改变的事实,不能因为其母亲嫁给了爷爷,孙子就变成了儿子,否则,孩子的父亲被置于何地?“从您和您公公的结婚证书来看,您孩子和您公公又是子辈关系”,教育部门的这个回应,不管从法律还是从道德伦理的角度看,都是极其错误的。


维系家庭正常架构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家庭伦理。如果家庭伦理被打破,就会产生一些不伦不类的怪胎,媳妇和公公结婚挑战的正是家庭伦理,破坏的是正常的家庭架构,以十分丑陋的方式来争夺教育资源,这种做法理应为社会所不齿。但当地教育部门的招生规则,以及他们对待这类婚姻的态度,同样值得反思与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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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中国妇女报、澎湃新闻

编辑/吴苏锦
美编/李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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