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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杭州保姆纵火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上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案件回顾
2017年6月22日,浙江杭州一小区发生纵火案,4人死亡,纵火者为保姆莫焕晶。
2018年2月9日,杭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放火罪和盗窃罪二罪并罚,决定对“保姆放火案”被告人莫焕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一审宣判后不久,被告人莫焕晶表示对判决不服,向法院提起了上诉。
2018年5月17日,案件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2018年6月4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判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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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检察”微信公号
编辑/吴苏锦
美编/李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