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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暴走漫画亵渎烈士被审判;那边,学校官微一次恶搞三烈士


  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等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叶铁军、叶晓梅、叶小燕、叶文、叶敏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摩摩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8日,被告西安摩摩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的内容将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篡改为“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该视频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6日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传播后,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予以转载报道,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法院认为,叶挺烈士在皖南事变后在狱中创作的《囚歌》充分体现了叶挺烈士百折不挠的革命意志和坚定不移的政治信仰,表现出的崇高革命气节和伟大爱国精神已经获得了全民族的广泛认同,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叶挺烈士享有崇高声誉的基础。西安摩摩公司制作的该视频篡改了《囚歌》内容,亵渎了叶挺烈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不仅给叶挺烈士亲属造成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被告西安摩摩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就在此案庭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暴走漫画”、抖音等多家平台、企业因涉嫌侮辱英烈,被有关部门查处或约谈后,还是有人“顶风作案”了。而这次引发网友愤怒的,竟然是一所学校的官微……


27日,一条同时恶搞了邱少云、黄继光、董存瑞3位烈士的微博受到众多网友声讨。截图显示,微博发布者是石家庄一所学校的官方微博。


某微博军事博主愤怒地问道,“这好笑吗?《英烈保护法》学习一下?”受到质疑的正是一张显示为@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 微博内容的截图,该账号被认证为“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官方微博”。



截图显示,带有“每日一笑”超话的微博写道,


“趴在草地上的邱少云对战友说:‘我有预感,我今天要火。’匍匐前进的黄继光说:‘我也有预感,我趴着也中枪。’董存瑞冲锋时说:‘我有一种预感,我要碉堡了。’”


爆料网友提供的另一张截图显示,这条微博发布于27日12点16分。但有网友反映称,该微博已被删除。记者在晚上9点左右翻阅@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 微博时,也的确未发现截图中的内容。



不过,该校微博确实几乎每天会发布带有“每日一笑”超话的微博。


无论如何,这张截图引来了众多网友声讨。有人怒道,“侮辱英雄人物,一点不好笑。”



“前辈用血换来的,不能是我们的一两句笑话。别说你心怀尊敬,真正的尊敬不是这样的!”



大家对学校微博管理者的素养产生了怀疑。



据爆料网友透露,有其他网友向该校官微发送私信,要求对方道歉,并收到了回复。


数张对话截图显示,学校回应称,“我们本无这个意思,但现在已经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深感歉意,我们并无侮辱先烈的意思。我们会道歉,还请您谅解。”



据悉,石家庄网警已经就此事展开调查。


最新消息


昨天傍晚,@石家庄网警巡查执法 发布通报,称16岁嫌疑人已接受调查,以下为通报全文:


9月27日下午,一条由经过认证的官方微博@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 发出的恶搞三位英雄烈士的微博,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和强烈愤慨。



石家庄网警在发现上述涉嫌恶搞英烈的违法信息后,随即依法展开调查。经连夜工作,最终锁定了涉嫌发布该微博信息的违法嫌疑人。同时将该信息通报给了相关管理部门,我们注意到9月28日上午11点28分,@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 的微博已经就此事件发布了致歉信。




28日上午,石家庄网警与辖区民警一起到达涉事学校,在学校配合下,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到辖区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现已查明:该微博确实为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的官方微博,日常由多名在校学生维护。其中负责维护“每日一笑”栏目的学生张某某(男,16岁,该校17级在校学生),于9月27日12时16分使用手机发布了该条微博信息,发现网上有人质疑后,于当日17点40分左右自行删除了该微博。张某某对发布该微博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称其作为校团委官方账号的授权维护者之一的工作,就是每天在网上搜索一些笑话用来完成更新微博“每日一笑”栏目的任务,其昨天中午发布的微博信息来自于“唧唧帝笑话网”,他一次下载了9条笑话,依次每日发布一条,因未对笑话内容仔细查看,学校相关管理人员也未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才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对其提供的信息来源,我们将做进一步追查。对该学生的违法行为,警方将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作为一个学校团委的官方微博,竟然发出这样的违法信息,确实令人感到匪夷所思,这充分暴露了该校团委官方微博相关管理人员责任意识缺失,微博运营人员法制观念淡漠的严峻现实。


在此,网警提醒大家,今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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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观察者网、新华视点、人民日报、中青在线、河北网信管理执法、石家庄网警巡查执法

编辑/吴苏锦

美编/李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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