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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启动大修


2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全国人大常委会获悉,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统筹考虑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工作,制定修法工作方案,整合专家建议稿并逐条修改完善,形成《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第一稿)。此后,草案第一稿经分送有关单位多方面征求意见,组成调研组听取基层一线建议,形成修订草案(第二稿)。



据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颁布施行后,经过两次修改。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启动系统性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工作,拟于今年10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社会委社会事务室副主任刘新华表示,社会委将启动系统性修法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2019年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这次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是大修改,条文增加了一倍,关于校园欺凌的问题在其中都有反映。”刘新华说。


与此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研究修改工作亦被提上日程,同步进行。刘新华表示,应加强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内容的协调配合,解决原有法律中存在的交叉重复、空白盲点等问题,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作为专家代表,给全国人大相关机构起草了专家建议书,他认为现行法律条款有限,在可操作性上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此次修改首先要解决法律的可操作性问题,此外还应增加政府保护专章。佟丽华表示:“在上次修改的时候,争议最大的一个内容就是是否要增加政府保护一章。现在的版本是把政府保护的内容融合在了社会保护的章节当中。但是我们都知道,政府和社会是完全不同的主体,政府保护和社会保护是完全不一样的,把政府保护写在社会保护当中,其实没有能够凸显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当中的责任,另外它职责也不清楚,就是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过程当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具体职责是什么,也没有规定得很清楚。”


佟丽华还建议,顺应网络发展现状,在法律中增加网络保护一章。


广东未保委律师郑子殷建议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确立一个负有主责的行政部门。他表示:“因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相对来讲是比较立体、多元和跨界的,它需要社工介入,对这些目前被害人的情况进行一个评估,然后制定相应的福利政策。接下来也有可能有一个法律援助,或者是心理干预,或者是社会福利的植入,还有司法救助等各方面的综合保护工作,这块如果没有一个主责部门,很难协调多方、多部门和多元的帮扶力量的介入。”


刘新华表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去年已经制定了修法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整合专家建议稿并逐条修改完善,形成《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稿),分送有关单位多方面征求意见,组成调研组听取基层一线建议,并形成修订草案(第二稿)。刘新华介绍:“这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是大修改,条文增加了一倍,关于校园欺凌的问题在其中都有反映,同时要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步进行。”


据了解,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今年将抓紧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争取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同步具备提请审议条件,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顺利有效审议相关法案做好基础准备。同时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内容的协调配合,解决原有法律中存在的交叉重复、空白盲点等问题,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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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新华社、澎湃新闻、央广网

编辑/任婕

美编/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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