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追加处理!及时纠偏,还了老师公道,也抚慰了人心
山东五莲县一教师因体罚两名逃课学生而被处罚后,7月28日上午,山东五莲县政府网站发布修正对教师处罚的消息。
通报称,7月23日教体局已撤销追加处理决定。根据涉事老师个人意愿,已将其从原学校调往五莲一中。目前,当事双方已协商达成和解。县委、县政府全力做好教师学生的后续安抚、思想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维护好师生合法权益。
事件回顾
4月29日下午
五莲二中两名初三学生上课迟到,被班主任杨某责令到教室门口反省,后两人离开到操场,被杨某发现后叫回。在教学楼楼道内,杨某让学生蹲在地上,用课本抽打、脚踢两人,实施体罚、批评教育10多分钟。之后,学生李某家长到校发现孩子脸部、颈部、腿部等多处红肿,随即报警。辖区派出所出警调查后,依法移交教育部门处理。
5月5日
五莲二中发布处理决定,给予当事教师“停职、道歉检查、取消评优、党内警告、承担诊疗费”5条处理意见。
7月2日
五莲县教体局于作出追加处理当事教师意见:扣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善待基层教师,别动辄“追加处理”
针对五莲县教体局撤销对杨老师追加处理决定,人民锐评发表了评论。文章称,撤销追加处理,这一及时纠偏,还了老师公道,也抚慰了人心。
7月28日上午,山东五莲县发布情况通报:该县教体局撤销对杨老师追加处理决定。此前该老师因体罚两名逃课学生被学校及当地教育部门重罚,并追加处理。
撤销追加处理,这一及时纠偏,还了老师公道,也抚慰了人心。
轻率的“追加处理”,本就该及时纠正,但更应反思何以出现这类动辄追加处理的现象?既有规定是严谨的,当地教体局不能像橡皮筋那样随意拉长,更不能像橡皮泥似的想揉捏就揉捏。
一旦任性扩大“自由裁量权”,不仅消解制度尊严,更会造成执“罚”混乱。教体局岂能轻易 “拉黑”老师——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处罚有度,不枉不纵,方能服人。
这一事件还引发了教师惩戒权的热议。体罚学生,于法不容,但老师有教育惩戒权,如把正当惩戒动辄扣上“体罚”帽子,会诱导老师不敢管、不想管学生,最终形成多输局面。
“国将兴,必重师而重傅”,依法保护基层教师合法权益,让老师更有动力教书育人,在教书育人中更有尊严和获得感,职能部门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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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中国教育新闻网、东方网、人民日报客户端(作者 王石川)
编辑/肖婷
美编/李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