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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与发展丨中国妇女报社评出2019十大女性新闻

中国妇女报记者 中国妇女报 2020-08-31


2019年发生了很多大事件,关于女性的更是让人记忆犹新。


中国妇女报社编辑部评出2019十大女性新闻,涉及女性政治和社会参与、女性荣誉、女性职业发展、女性权益维护、家庭教育等多个领域……




1


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写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对人民团体和群团工作、对妇女事业和妇女发展、对家庭工作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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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位女性被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42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这份群星璀璨的名单中有11位女性,成为其中的巾帼先锋。其中,申纪兰、屠呦呦被授予“共和国勋章”;于漪、秦怡、郭兰英、布茹玛汗·毛勒朵、都贵玛、樊锦诗分别被授予国家荣誉称号;玛哈扎克里·诗琳通、加林娜·维尼阿米诺夫娜·库利科娃、伊莎白·柯鲁克被授予“友谊勋章”。



3

 

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发表




2019年9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平等 发展 共享: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白皮书运用大量事实和数据,从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妇女事业发展、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日益彰显、妇女政治地位显著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显著提升、妇女健康状况极大改善、妇女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妇女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广泛等方面,全面宣介中国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念和实践,全景式展现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妇女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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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外嫁女权益



2019年2月19日公开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指出,“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这是保护外嫁女权益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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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排十一连胜卫冕世界杯冠军




2019年9月29日,2019年女排世界杯大阪站,中国女排以3比0战胜阿根廷女排,以十一连胜的骄人成绩夺冠,成功卫冕,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向新中国70华诞献上了厚礼。这是中国女排第5次夺得世界杯冠军、第10次在世界三大赛中登顶。



6


九部门发文促进妇女就业



2019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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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印发



2019年5月15日,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的通知。新版大纲有五部分,新增了8条核心理念,进一步明确了52条指导内容要点,重点修订内容包括:对家庭教育指导原则进行了完善,新增了家庭教育核心理念内容,对每个年龄段家庭教育指导要点进行了修订调整。2010年2月,《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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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合力预防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审议过程中多次就预防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建议。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全国妇联等部门以及一些省份也出台相关文件或地方性法规,合力加大惩治力度,共建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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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从业限制”



2019年5月29日,上海市《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发布,加强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招录和管理,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意见将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纳入管理范畴,明确了审查范围。从业人员如果因实施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因实施猥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违法行为而被行政处罚将不被录用。这也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份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意见。



10


广东通过全国首部促进母乳喂养地方法规




2019年10月29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母乳喂养的地方性法规,旨在通过推动政府及其部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为母乳喂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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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ID:fnb198410)

编辑/侯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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