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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妇女权益是她始终的追求!很多人都曾被她“圈粉”

王春霞 中国妇女报 2021-01-23



3月25日15时30分,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婚姻家庭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因病逝世,享年90周岁。巫昌祯逝世的噩耗传来,很多人在朋友圈表达对巫昌祯教授的哀思,瞬间刷屏。


巫昌祯在婚姻家庭法学及妇女法学研究领域形成了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成果。她的名字和新中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的发展历程紧密相连,她在妇女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她是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曾担任第七、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六、七、八届全国妇联执委,获得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2015CCTV年度法治人物、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


3月25日下午得知巫昌祯离世的消息,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感到“非常意外”。就在今年腊月二十九,夏吟兰去看望巫昌祯时,因病卧床的巫昌祯还关切地询问民法典的编纂情况。“巫老师在患病期间一直强调,妇女的好多权益保护要落到实处,比如离婚损害赔偿要设立兜底规定,家务劳动补偿要去掉限制性条款。”夏吟兰3月26日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巫昌祯是夏吟兰的“人生引路人”。在大学二年级时,夏吟兰参加了巫昌祯组织的课外婚姻法学习小组,很快就被巫昌祯“圈粉”。“巫老师温文尔雅、循循善诱、博学多才,很有大家风范。”夏吟兰说。自此,夏吟兰与巫昌祯结下了终生师生缘,在巫昌祯的督促、指导下成为巫昌祯老师的开门弟子,走上了学术之路。


具有大家风范的巫昌祯完美践行了自己的价值追求。巫昌祯曾在接受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采访时说,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能出多少力,一定尽心尽力为妇女服务,为妇女奉献一切。生命不息,奉献不止。


1929年11月17日,巫昌祯出生于江苏省句容县,自幼聪颖好学,文科成绩突出。1948年,巫昌祯考入朝阳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巫昌祯被保送到中国政法大学三部学习,后又转入合并后新成立的人民大学继续研习法律。1954年,巫昌祯以全优的成绩毕业,成为20世纪50年代初人民大学第一批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随后进入北京政法学院(即后来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法,开始了她为之奉献一生的法学研究和教育事业。


动乱年代,巫昌祯因家庭出身曾一度被迫停止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而她一直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1978年,巫昌祯以专家身份参加我国婚姻法的修改,从此结缘婚姻法,迎来事业的春天。“归队了,热情很高。”巫昌祯曾如此描述当时的心情。


巫昌祯一贯秉持求真务实的学术观,注重实践,对立法、社会调查等多种实践的广泛参与使她在分析、解决问题时更有前瞻性。


1956年巫昌祯参与中国民法的起草,此后两次参与婚姻法的修订,两次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和修订,还曾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起草。共和国的立法史上已经记载下巫昌祯教授的辛劳与功绩。


1978年婚姻法第一次修订时,巫昌祯提出“在法律上解放婚姻、将离婚与过错相区分”的观点,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被证明符合生活实际状况;提出“关系破裂论”,以婚姻关系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的主张也被证明更科学、更具操作性;2001年婚姻法修订时提出“将夫妻忠实义务写入婚姻法”的建议为婚姻法所吸纳,我国离婚过错赔偿机制也由此得以初步建立;2002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提议在婚姻法中对家庭暴力予以规制,此举在反家暴立法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巫老师学识渊博、淡泊名利,对妇女权益始终非常关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刻苦勤奋,她是我永远的老师、终身的榜样。”夏吟兰说。


在20世纪70年代末,全国妇女面临新的问题:一是家庭暴力;二是婚外情;三是被拐卖、被强迫卖淫。巫昌祯响应国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口号,组织成立北京市第八律师事务所,专门零报酬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承办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顾问郝惠珍律师,坚持办理婚姻家庭案件。她认为婚姻家事业务从来就不是小案件,“婚姻家事案件同样成就大律师。”郝惠珍之所以这么认为,是深受巫昌祯的影响。


从1997年婚姻法修改时,郝惠珍就近距离接触了巫昌祯,并较早地被吸收为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在多次参加巫昌祯组织的会议中,郝惠珍感受到巫昌祯学术造诣高、有胸怀、有高度、有前瞻性。


郝惠珍说,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反家庭暴力……每一次修法上的进步都面临难题,巫昌祯老师总是冲在前面,为妇女权益保护执着呼吁。她的人格、学术造诣令人钦佩。


“巫昌祯老师是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积极推动者。”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女子学院教授李明舜说,无论是参加婚姻法的制定和修改,还是参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制定和修改,在她的视野和思想里,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是不变的主题和始终的追求,她为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为妇女权益法律保障体系的形成,都做出了重要的历史性的贡献。


李明舜说,巫昌祯老师也是一位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的典范。在我跟随她老人家从事婚姻法学和妇女法学研究的30年里,既能深深感受到她对事业、正义、真理始终不渝的坚守,又能时时感受到她对新事物、新知识、新领域孜孜不倦的探究。每次聆听她老人家的讲话发言,总能听到令人心悦诚服的道理、深刻精辟的论断和时尚新颖的名词。


得知巫昌祯教授辞世的消息,妇女事业工作者钱叶卫3月25日半夜仍禁不住失声痛哭。2008年,钱叶卫以笔试、面试第一的优异成绩如愿成为巫昌祯老师的博士研究生。钱叶卫说,读博士期间,巫老师年纪很大了,还亲自给博士生做婚姻家庭讲座。指导学生,巫昌祯老师总是尽职尽责,还亲自修改博士论文。“巫老师对学业、治学、修法的认真严谨,对妇女群体的深厚感情,敢于发表意见的精神,对生活的热情,深深影响着我。”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自称巫昌祯老师的“旁系弟子”。1986年,蒋月和几位同学一起从重庆出发,带着毕业论文初稿进京求教巫昌祯老师、杨大文老师。蒋月记得,巫昌祯老师当时一口答应,约在办公室相见。巫老师、杨老师都特别愿意栽培年轻人。


蒋月说,巫老师对专业的热爱劲头、倾尽全力的奉献精神以及做出的努力,都是后辈学习的榜样。巫老师热爱妇女事业,为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积极发声,把自己的时间精力、聪明才智全部奉献给了婚姻家庭法事业和妇女发展事业。她的精神感召着各方面专业人士,是大家心目中永远敬爱的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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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ID:fnb198410)
作者/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王春霞
编辑/陈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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