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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女大学生讲述100个党史故事〡第一部婚姻法诞生:确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原则

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报 2021-09-07


讲述人:河北师范大学学生 常曌宇


第一部婚姻法诞生:确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原则


在河北省平山县东柏坡村一处民房的墙体上,有八个非常醒目的大红字“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对于今天的人来说,这几个字没什么稀奇,但是在70多年前,这却是广大妇女群众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几个字,是第一部婚姻法的精髓,如星光照亮漫漫长夜,让被封建婚姻桎梏已久的妇女,终于能够抬起头自己做主寻找人生的幸福。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也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而这部意义非凡的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就在东柏坡村孕育成型。


“五亿多人口的大国,没有一部婚姻法岂不乱套了?”


1948年9月20日,中央妇委召开了一次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


会议期间的一天傍晚,中央妇委会副书记(代理书记)邓颖超对妇委会的同志们说:“少奇同志让咱们过去一趟,要布置新的任务。”从东柏坡到西柏坡也就二三里地,她们转过一个小土坡就到了刘少奇的住处。


“今天,找你们来,想先交给你们一项任务,先吹吹风。”刘少奇说:“新中国成立后,不能没有一部婚姻法,我们这么个五亿多人口的大国,没有一部婚姻法岂不乱套了?”


说罢,刘少奇转身从一个小书箱里取出一本小册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这是1931年毛泽东亲自签发的,是从封建婚姻制度下解放妇女群众,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条例。“你们还要深入调查研究解放区的婚姻状况,总结解放区这些年来执行婚姻条例的经验教训,反复讨论,再动手起草。”刘少奇嘱咐。


10月5日,会议闭幕前一天,刘少奇到会作重要报告,在报告的最后部分他专门讲到婚姻法问题,并说:“婚姻问题是妇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你们现在就要组织力量起草新婚姻法,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


东柏坡村一处民居墙上的婚姻法宣传标语。


从起草到结稿的一年半中,历经41次修改


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结束后,中央妇委立即成立了婚姻法起草小组。由邓颖超主持,成员有帅孟奇、杨之华、康克清、李培之、罗琼、王汝琪。其中,王汝琪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其他人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大家通过在农村蹲点搞土改,深切地了解农村妇女们深受封建婚姻约束的痛苦。


参与中央妇委会旧址重建的平山县妇联副主席任艳丽告诉记者:“在搜集史料中了解到,婚姻法从起草到结稿的一年半中,历经41次修改,起草小组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每章每条都是字斟句酌。”


中央妇委会委员、曾参与起草婚姻法的罗琼生前回忆:“讨论问题时,大家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因为这是为新中国和五万万同胞起草的婚姻法,大家都意识到它的分量。虽然西柏坡的冬天十分的冷,窗外寒风呼啸,屋里却讨论得热火朝天……”


婚姻法翻开了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页


1950年1月21日,邓颖超将婚姻法的最后草稿送交中央书记处审阅,并附了一封信,就争议最大的“婚姻自由中如何体现离婚自由”请党中央决定。最后,党中央同意了邓颖超的建议,采用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的条款。


1950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公布。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不仅推翻了封建婚姻制度,也翻开了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页。


婚姻法共8章27条,其基本精神就是“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婚姻法为妇女群众追求幸福婚姻撑起腰


今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在石家庄图书馆举办的妇女运动红色文化展上,一本泛黄的小册子引人注目,这就是1952年5月由新华书店向全国发行的一部反映青年妇女追求婚姻自由的小说作品《赵小姻结婚》。收藏者、河北省收藏家协会副会长王律介绍,初版印数1万册,短时间内即售完,于是当年又重印4万册,一时成为国内宣传新婚姻法的畅销书。


据介绍,《赵小姻结婚》的原型,是当时藁城区南乡村的妇女赵小烟。赵小烟和同村的孙志锁是一对自由恋爱的青年男女,但当他们打算结为夫妻时,却受到了封建家长乃至一些落后干部的阻挠。当时在石家庄地委宣传部工作的王一贵,听闻这一事件后立马赶到村里,对阻挠赵、孙二人婚姻的家长及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向周围群众就新颁布的婚姻法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声明适龄青年自由恋爱及结婚的做法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西柏坡村85岁的韩花珍老人也在婚姻法颁布后,坚定、勇敢地退掉了父母包办的婚姻,和喜欢的人走到了一起。如今她已儿孙满堂,尽享天伦之乐。


今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新中国第一部法律退出历史舞台,但婚姻家庭被列为第五编。当初创设的“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依旧是适用的基本准则。


擎起男女平等的大旗,一路向前


□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 常曌宇


春节里,我来到河北省平山县东柏坡村中央妇委会旧址探访历史。几间土屋、几张旧桌,71年前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孕育于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新型婚姻家庭制度,确立了男女平等、夫妻互爱、团结和睦的婚姻家庭观,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这部“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的法律,让女性终于可以为自己的婚姻做主。


70多年来,在婚姻法的框架下,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守护了几代人的婚姻生活,浓缩了无数中国人的爱与记忆,汇聚成一条奔流至今的温暖河流。


如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已成为婚姻生活中新的“宝典”。然而,婚姻法对新中国法制建设做出的历史性贡献不可磨灭。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殚精竭虑为妇女群众谋平等、谋发展、谋幸福,她们的担当付出,永远值得我们敬仰和学习,也激励我们新时代的女性更加自信,更加独立,擎起追求男女平等的大旗,勇敢向前,让自我人生出彩,让社会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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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ID:fnb198410)
作者/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周丽婷/孙浩翔 常曌宇
编辑/陈晓冰
审核/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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