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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报评论|蒋先亮被执行死刑是对胆敢以身试法者的严厉警示


近日,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主审的强奸幼女案罪犯蒋先亮被依法执行死刑。详情见>>>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社会正义,彰显了国家对幼女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体现了刑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严厉惩处的立场。

据四川高院的消息,2018年12月,蒋先亮潜入村民家,采取一系列严重暴力手段对两名女童(分别为6岁、4岁)实施强奸,并在窃取屋内财物后逃离现场。蒋先亮次日被抓获。两名被害女童经及时送医救治得以生还。经鉴定,两名被害女童人体损伤程度分别为重伤、轻伤。蒋先亮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为法律所不容,为大众所不齿,被依法执行死刑是罪有应得。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性侵女童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严重侵害,不仅有违国法,更严重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对受害人造成终生伤害。只有依法严惩,让丧尽天良者付出代价,才能让受害者及其家庭得到正义,对不法分子产生震慑。

在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的同时,我们更要思考如何预防犯罪的发生。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中,不少代表提出了相关建议,例如“建议尽快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查询平台”“建议将防性侵课程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建议未成年女性遭性侵由女律师援助”等等,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强对有性侵前科犯罪人员的管理,防范二次犯罪产生的危害性。继续严惩犯罪行为形成高压威慑,同时,对未成年人加强防范意识教育,多方合力,营造保护未成年成长的安全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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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灰仔)责编/侯晓然、田园黄蝶
审签/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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