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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鱼”......被抓!
南昌市公安局经开分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打好服务群众和打击犯罪“组合拳”
从“严”打击违法犯罪
用“心”服务人民群众
以实际行动
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觉得水库的鱼“新鲜肥美”
可以卖个好价钱
两男子一合计
竟相约半夜到水库“钓鱼”
结果不但鱼没偷回家
电动车却遗失在现场
最终双双身陷囹圄
真是应了一句古话
“偷鸡不成蚀把米”
11月16日晚12时
分局乐化派出所民警
深入辖区开展巡逻时
接到乐化水库管理员报警
称有两男子在水库偷鱼
被发现后逃入周边树林中
接到报警后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树林中并未搜寻到两人踪迹
但在水库偏僻角落发现
一辆未上牌电动车和数十斤鱼
通过大范围走访周边群众结合天网视频巡查民警确定电动车车主为汪某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汪某某供述
其与同乡李某某
认为水库水质好
鱼肉口感佳
于是一拍即合
趁水库水位升高之际
于午夜时分潜入水库
偷钓数十斤鱼
目前,汪某某、李某某两人
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偷鱼事小,违法事大,莫要轻易贪小便宜。此外,夜间水库光线幽暗,为了自身安全,应当自觉远离水域,更不要铤而走险下水偷鱼。
来 源 | 经开公安
核 发 | 彭芳 审 稿 | 宋超 编 辑 | 章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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