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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5名“失驾”人员驾车上路被拘留15日!一批违法车辆曝光……
近期,海口警方充分发挥“路长制”勤务机制优势,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失驾”专项整治行动。自3月23日至24日,海口公安交警查获5名“失驾”人员违法驾车行为。
“失驾”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海口交警供图)
据了解,“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暂扣、注销、吊销而丧失驾驶资格,但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目前,海口交警部门依法对唐某平、何某五、陆某秘、吴某龙、王某海等5名“失驾”人员分别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
海口交警部门郑重警告,“失驾”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勿心存侥幸,实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严厉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失驾”者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将面临的处罚:
一、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100元罚款的处罚;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记6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1500元罚款的处罚,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近期,以下10辆小型汽车因存在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第3项规定,交警部门将处以罚款100元处罚,记2分。这是记者24日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的最新消息。
来源:海口网
记者:傅巍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编辑: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