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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海口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可享受10度免费电量

海口发布 2019-05-02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通知》(琼价价管〔2012〕344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用电客户每月享受10度免费电量。


 为保障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权益,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城乡“低保户”或农村“五保户”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及所在地的居住证明,前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营业网点办理免费电量登记手续。


  如有问题请咨询9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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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电网

编辑: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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