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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涉黑案当“保护伞”,海南4名司法人员被立案查处

海口发布 2019-04-30

     4月18日上午,海南省检察院召开海南省检察机关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4名司法人员在郭斌涉黑案中充当 “保护伞”被立案查处案件。



  据了解,郭斌等2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是海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挂牌督办的第一起涉黑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省检察院成立“10· 9”专案组,坚持深挖细查、“破网打伞”,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进行侦查。目前,已立案查处4名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成功办理全国首例由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2013年4月24日,郭斌伙同陈垂汉等人持刀追砍他人致轻伤。时任屯城派出所干警陈晓乐、陈益斯接警并负责侦办。在被害人明确指认系郭斌所为的情况下,陈晓乐、陈益斯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郭斌,导致5月15日再次发生郭斌持枪故意伤害案。作为“4·24”案侦办人,陈晓乐、陈益斯明知郭斌因“5·15”案被依法逮捕,却并未将两案并案侦查,导致郭斌数罪变一罪。直至去年3月21日“4·24”案才由屯城派出所移交刑侦大队办理,当年6月,省公安厅查办郭斌等人涉黑犯罪时才侦破此案,并将此案纳入郭斌等人涉黑犯罪事实。陈晓乐、陈益斯对“4·24”案久立不侦、久立不决负有渎职之责。去年12月29日、今年1月3日,省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先后对陈晓乐、陈益斯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由万宁市检察院向万宁市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2013年5月15日,郭斌持枪故意伤害案案发,郭斌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在“5· 15”案件办理过程中,屯昌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大骁、屯昌县法院刑庭原庭长韩永煌受郭斌亲友请托,分别在审查起诉与审判环节对郭斌从轻处理,导致重罪轻判的结果,涉嫌徇私枉法罪。今年1月21日、3月1日,省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吴大骁、韩永煌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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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日报

记者:赵莎

编辑:建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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