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为了孩子,我选择了“不礼貌”
我不反对礼貌。可是我反对,以伤害孩子为代价成全个人的“礼貌”。
昨儿下午,黄小原同学一直拉着我吐槽。
这位一直自觉温良贤惠、彬彬有礼的淑女第一次被人骂“没礼貌”,一肚子气没处撒,只好搬我来当垃圾桶。
事情是这样的:幼儿园放学后,很多小朋友们不愿意马上回家,逗留在教室外的阅读角里。黄小原的女儿刚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就被旁边一小男孩抢走了。黄小原的女儿先试图用交流的方式拿回书,就搬出老师定下的规矩跟对方讲道理:老师说了,小朋友拿书要先来后到,one by one,一个一个来,不能抢!哪知对方并不吃这套,当她的话是空气,手里紧攥着书,一点也没有要还的意思。黄小原的女儿急了,就去抢,男孩明显个头更大,力气也更大,用力一推,黄小原的女儿不但没抢回书,还摔了个屁股蹲。
女孩只好哭着向妈妈求助。本着“小孩矛盾大人尽量不要掺和”原则的黄小原并没有作声,倒是小男孩妈妈象征性地劝儿子:你把书还给妹妹嘛,你看妹妹都哭了。语气有些轻描淡写,小男孩也是权当耳旁风,还挺得意的看着黄小原女儿哭。
黄小原见女儿确实不能凭借自己力量解决这件事,就对抢走书的小男孩说:小朋友,老师说过小朋友看书要遵守先来后到的规则,你手里这本书是妹妹先拿到的。你要是想看,需要等妹妹看完之后哦,现在你可以把书还给妹妹吗?
刚开始,小男孩仍是拒绝的态度,后来,或许是因为黄小原的态度温和却十分坚持,或许是因为黄小原毕竟是个大人,小男孩感到了压力,虽然很不情愿,还是把书还了回来。但想想又觉得委屈,就大哭起来。见自家孩子哭起来,之前一直很淡定的小男孩妈妈不乐意了,一边抱着男孩使劲安慰,一边大声斥责黄小原:这什么人啊?!一个大人逼着小孩还书,把这么小的孩子给弄哭,一点礼貌都没有!大人不是应该教会孩子大方分享吗?
黄小原顿时蒙了。自己不过是按照规则讲道理,怎么就成了逼孩子还书的罪人?分明是女儿先拿到的书被人抢走,结果倒成了不愿大方分享的小气鬼?
我劝她不要生气,小男孩的父母只是还不太习惯,会有这样一个大人,为了维护自己孩子的物权和尊严,不惜破坏大家习以为常的和谐。
这个和谐画面通常是:当自己孩子的玩具被忽然抢走,孩子哭了,一般会劝自己孩子:哎呀,你让哥哥玩一会嘛,那么多玩具,我们去玩别的好啦!如果抢玩具的孩子的父母和自己是熟人或亲戚关系,就更抹不开面子了,往往还会大方的说:哥哥那么喜欢这个玩具,就拿去嘛。对方父母通常会说:不用不用,这多不好意思啊!我们则更豪气的回复:没啥,一个小玩具而已!最后,抢玩具的孩子带着玩具离开了,留下自己孩子一个人难过。
2
黄小原为了保护孩子而被人骂“不礼貌”,这让我想起最近看到的另一件事,这件事的主角和黄小原恰恰相反,他是为了保全自己的“礼貌”形象而伤害孩子。
几个老同学聚餐,都带着孩子。吃饭前孩子们在一起玩足球,一个同学的孩子踢球特棒,小小年纪速度快控球好,射门也很棒。观战的家长们吃饭时就表扬:这孩子踢球真不错啊,很有前途,得好好培养一下。小球星的爸爸使劲摆手,说:他呀,也就踢球还能拿得出手,成绩简直不行,尤其是英语,完全跟不走啊。你们都不知道,让我操老心了……爸爸还在滔滔不绝的“自谦”,没注意到身边的孩子,脸上先前的笑容瞬间凝固,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黄小原委屈吐槽是因为被人斥责“不礼貌”,老同学“自谦”是担心让人觉得自己“不礼貌”,两种行为其实都源自我们传统文化中关于礼貌的准则。
英国学术院院士、著名语言学家Geoffrey Leech教授一生研究中国语言学,在他撰写的《礼貌原则与面子理论》一文中就提到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礼貌包含了几个准则,其中很重要的两个就是:求同准则和贬己尊人准则。求同准则是要求交际双方尽量减少不同之处,满足对方的要求,赞同对方,以获得和谐一致,体现传统文化中“恭敬不如从命”的礼节。贬己尊人准则是指说自己或与自己相关的事物时要“贬”,而说听者或与听者相关的事物要“抬”,体现传统文化中“夫礼者,自卑而尊人”的礼节。
黄小原因为破坏了大家习以为常的求同准则,于是被贴上“不礼貌”的标签;而我的老同学,则是出于礼貌,遵守着贬己尊人的准则。
3
我不反对礼貌。
可是我反对,以伤害孩子为代价,成全个人的“礼貌”。
如果黄小原对女儿说:你把书让给哥哥看看嘛,只是一本书而已。乖,我们要和小朋友一起分享。
黄小原的女儿一定会懵掉:说好的先来后到的规则呢?为什么破坏规则的人反而得利,而遵守规则的我却成了不懂事不大方的人?那我以后还要不要遵守规则呢?既然如此,我以后也学别人,遇到喜欢的东西抢走就好了。
孩子遭受的伤害还不仅仅是对规则认识的混淆,还有物权意识的崩塌。
我们不会不经妻子允许就把家中属于她的东西送与别人,也不会把父母在意的老物件丢掉,因为这些物品的处置权不在我们。但在孩子面前,我们有父母身份带来的权威感,认为自己对孩子的物品拥有天然的分配权。只是,当我们要孩子把自己的物品让给别人时,有没有想过在我们眼里一本普通的书,对于孩子来说,却可能如同是王国失去了英雄,士兵失去了将军。幻想的世界缺了一角,现实的世界一片灰暗,孩子的物权意识就此崩塌。
而我的老同学,当他为礼貌而“自谦”时,又何曾想到,得到认可的孩子正开心时,就被他说出的糗事给浇了一盆冷水。我们生气时常说:这是我的底线。孩子也有自己的尊严和底线,当他的不足之处被家长用说笑、自嘲的方式公之于众,他的底线被突破了,孩子的内心会有强烈的受挫感。而且,孩子不像大人,有较强的调节能力可以自我调节一笑而过,这种挫败感很容易造成孩子自卑和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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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相比以前的社会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讲和谐,大家不要争、不要吵,就像孔融让梨一样,每个人都要大气一点。现在如果一个人只是趋同于他人,没有自己的主见,就只能泯灭于众人矣。并且,现代商业社会还鼓励竞争,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往往是双方博弈的结果。以前讲求贬己抬人,可现在如果你不懂得适时展现自己的优势,反而会白白丧失很多机会。
所以,我理解的“求同准则”,应该是遵从共同的规则,减少争执,但绝不是为避免争执而一味求同,不是毫无原则、不惜以破坏规则为代价的求同。我理解的“贬己尊人”,是能看到自己短处,懂欣赏他人长处,是一种自省后的自信,而不是毫不客观的贬低自我、抬高他人。礼貌是求同,但不是趋同;礼貌是自谦,但不是自贬。
说到底,礼貌就是对他人的尊重和理解。
可当我们要求孩子将自己的东西让度与人时,当我们在不经意贬低孩子时,哪里有一点对孩子的尊重和理解呢?
恕我直言,如果趋同是礼貌,贬己是礼貌,为了孩子,我宁愿选择“不礼貌”!
我支持黄小原的做法,甚至,我希望所有放不下面子,一味趋同的妈妈们都能像黄小原那样站在维护孩子的物权和尊严这一边,其实这不仅是对自己孩子的尊重,对破坏规则的孩子来说也是一种尊重,毕竟释放天性不是任性,他只有学会敬畏规则,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
对老同学的“自谦”,我想说,自谦不是自贬,当孩子收到别人的赞美,只需用坦然的态度去面对,欣然接受不生傲气,就很好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看一个人的修养,从来不是看他怎样对待地位比自己高的人,而是看他如何对待地位比自己低的人。
孩子,因为懵懂,因为势弱,恰恰是我们修养高低最好的试金石。所以,当我们希望自己被认为是个彬彬有礼的人时,不必寻找别人眼里的“礼貌”标准,倒不如先静下心来,想想自己是如何对待孩子的。
恕我直言,
如果趋同是礼貌,贬己是礼貌,
为了孩子,我宁愿选择“不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