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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净值人士在财富传承问题上的三个误区(全文分享)

2017-12-18 國際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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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近年来,越来越多高净值人士开始关注传承问题。眼光长远并智慧卓绝的人,已开始在专业机构或人士的帮助下着手自己的家族财富传承方案

 

但大多数财富拥有者面对“财富传承规划”这个重大课题,似乎还在观望或犹豫,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一点是仍然对财富传承存在诸多理念上的误区。



小编今天为您呈上第一大误区:传承规划的时间选择误区



身体健康,年龄不大,没必要现在就着手传承!

 

据以往案例经验分析,有这一误区的高净值人士的年龄多集中在40-50岁之间。提到“传承”二字多数人总觉得只有垂垂老矣的老翁才需要。处于40多岁、50出头这个年龄段的“少壮派”,应该是宫廷剧中常说的“皇上正值春秋盛年”。说到传承,似乎有点儿遥远,属于“山那边的风景”!

 

其实在专业人士的眼中,财富传承分为生前传承和身后传承,但大部分非专业人士都认为传承就是身后传承。比如,儿子留学归国后要接老爸的班,老爸通常会把公司股权先转一部分到儿子名下,这就是典型的生前传承。再如,很多高净值人士购置了大额年金保险或终身寿险,其中年金类保险更多体现在生前传承,终身寿险则更多体现在身后传承。

 

在从事财富传承规划的专业人士眼里,传承跟年龄没有太紧密关系,它更多与另外两件事相关:第一,有没有财富可传;第二,是否愿意最大限度地节省财富传承的成本。

 

针对第一个问题,我们要说的是,高净值人士都是巨额财富拥有者,但生老病死乃人生自然规律,广求仙丹的秦始皇也未能长生不老,所以传承这个事儿是每个高净值人士必须面对的。如果不提前设立传承规划,一旦意外或风险来临,就很可能导致大量的财富损失

 

针对第二个问题,有人会很干脆地回答说:“不需要啊,因为中国不征遗产税”。但是,现在不征收,并不意味着未来还是如此。

 

国务院2013年2月发布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 的通知》(国发〔200306〕号文)中明确指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说明中国遗产税的开征只是时间早晚问题。2014年7月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4》中提到: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这份报告看似是在讲贫富差距,实则是在呼吁遗产税的尽快出台。

 

那么征收遗产税和贫富差距大有什么必然联系吗?答案是肯定的。纵观已开征遗产税的国家,征收遗产税的最重要意义不在于增加国家税收总量,而在于调节贫富差距。因为遗产税的对象一定不是全体纳税居民,它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富人税”。简单理解,遗产税算得上是一个“劫富济贫”的贫富调节器。

 

另外,很多人以为遗产税是在死亡后才需要面对的,这也是一大误区。以美国为例,高净值人士在世时就已经面临赠与税问题了,赠与税也是传承必须考虑的成本。2010年我国财政部委托专家起草的《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中规定,遗产税开征前五年的赠与财产也要征收遗产税,这说明有资产者生前将财富传承给二代也很可能要交赠与税。

 

所以,要想最大限度地降低传承成本,使更多的家族财富有效传承给家族后人,我们建议高净值人士及家庭成员有必要在国家可能正式开征遗产税之前的五到十年进行节税规划。

 

2015年12月27日“中国税法论坛第四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发言表示:“本轮税制改革与以往最大的不同点是,要以现代税收制度的建设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代税收制度起码要做到让富人比穷人多交点税。长远看来,遗产税和赠与税是中国迟早必征的税种。”这一专家观点似乎再一次印证了遗产税呼之欲出。

 

2016年10月下旬,新闻媒体报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意见同时要求,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意见》提到,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着力促进机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完善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制。


需要反复提示的是,近期国家财政部针对遗产税问题有一个看似明确的答复:从未针对遗产税问题进行过草案公布。但又有这样的表述:会关注国际范围内对遗产税问题的发展趋势研究与分析。




(二)



高净值人士在财富传承问题上的误区之二:财富传承规划观念误区



“传承”是身后事,提前规划不吉利?

 

有一对张姓夫妇俩曾多次听律师顾问提到中国高净值人士的家庭财富传承体系,但他们每次都只是礼貌地听听,然后微笑,偶尔多问几句,但从未表示要考虑一下本家族的财富传承规划,这一度让律师顾问很不解。

 

后来张太太私下委婉地提到,张先生的肝脏一直不好,医生也多次给出“红牌警告”,所以张先生最怕谈论与生死有关的话题,认为不吉利,更不要提什么财富传承的系统性规划安排了。但与此同时,二人听律师多次介绍后,深知家庭财富传承中会存在诸多风险,这也让他们诚惶诚恐。

 

律师经常会碰到有这样想法的高净值人士,一方面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生意人普遍讲究个大吉大利,所以很多高净值人士讳言生死,以至于很多海外华人把遗嘱都美其名曰“平安书”。

 

有趣的是,这些财富拥有者实际上每天都在进行着财富传承,只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些就是传承。比如,子女结婚之际为他们购房;喜迎第三代的降临,为孙子孙女购买大额人寿保险;子女创业时,鼎力出资赞助;为避免日后可能的房产税及遗产税,提前将家庭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让子女进入家族企业工作,并将股权赠与或转让给子女……

 

为什么我们做上述事情时都认为是大吉大利而进行系统专业的财富传承方案设计时,就认为不吉利了呢?


恐怕还是观念转换的问题。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提早进行财富传承规划才是真正的吉利,原因在于,系统科学的财富传承方案更能确保家族成员一直幸福下去,并且保证留给家人的是关爱而不是麻烦。

 

不幸的是,上面提到的张先生后来突然突然因病离世, 因没有任何提前的财富传承安排,张先生已然80岁高龄且一直在重症监护的母亲作为继承人之一,与妻子张太太及儿子小引张平均分配了张先生近亿元的遗产。


这个局面,某种意义上,是张太太不愿意看到的,她并不是不愿意分给婆婆钱,只是以婆婆的现状,如果婆婆继承先生数千万财产,最后这些钱会全部分给婆婆的另外两位子女,而张先生因为与另外两位兄弟系同母异父,所以一直关系疏离。因为没有提前设计有效的传承规划,张太太只能眼睁睁看着丈夫打拼下来的相当一部分财产日后易主给其他兄弟。

 

与中国高净值人士不同,在欧美发达国家,财富传承规划是一件普遍的事情。因为在有成熟财富观观念的国度里,“吉利不吉利”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留给亲人的是稳妥与幸福,而不是纠纷与烦恼。

 

备注:这一点,至今还是有很多传统型的高净值人士未能明确认识。甚为遗憾!当然,这也是作为财富规划设计人员的职责所在。


最后我们再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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