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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新骗术!92年的小姑娘,10万定金套取卖家500万?

2018-01-08 深圳淘房志


来源:法制特勤组


求助人郑阿姨称自己卖房时

遇到了空手套白狼的买家

一个92年的上海小姑娘

她在2016年3月以八百多万的价格

买了郑阿姨在普陀的一套房子

但一年多来除了10万元的定金

她之后一分钱房款都没付



在郑阿姨的印象中

小姑娘买房时乖巧贴心

拿着合同专程跑到自己家里签

说两个人私下签合同也省了中介费

郑阿姨觉得小姑娘很有诚意

又着急用钱就签了合同

但合同一签好

她就立马变了嘴脸

总能找到各种理由拖延房款



为什么不解除合同



既然买家不肯付款

郑阿姨本想名正言顺解除合同

但这时对方突然说出了六百天的概念

郑阿姨直到这时才发现

自己签的合同中的违约栏夹着半句话

如买房方违约逾期六百日

卖方可解除合同

这可急坏了郑阿姨

她们家里做生意原本就急需用钱

最后只好各方拆借导致了不小损失



郑阿姨只好向律师求助

后援律师经过调查发现

类似的遭遇不止郑阿姨一人遇到

梁阿姨和黄女士也在2016年卖的房子

一年多来都拿不到房款

每套房子都升值了上百万元

这些损失对于求助人来说不可谓不高



更加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买她们三个房子的竟是同一个人

92年的上海小姑娘黄晓婷



合同中陷阱重重



当卖家们再仔细研究这份格式合同

发现陷阱还不止这一处

一、买方可以违约六百天不付房款

二、违约成本每天万分之零点三

三、合同里又写了可以转卖给第三方

而一年多来房子已涨价几百万

黄晓婷几乎是用零成本套住了卖方的房屋

赚取六百天里卖家房屋的升值差价



几位求助人都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根据所签合同

卖方在六百天内解除合同

要支付房价20%的违约金

如果继续履行合约

六百天后按之前的房价完成交易

则更要损失数百万元的差价



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后援律师发现

黄晓婷交易的意图十分明确

不是为了购买和居住

而是利用精心设计的合同来空手套白狼



那么在上海的限购政策之下

黄晓婷又是怎么能买这么多房子呢

律师表示只要不过户就不受限购影响

也就是说黄晓婷可以无限制地签买卖合同

同时套住很多人的房子

赚取她们房子的升值差价



三位求助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

便分别与黄晓婷对簿公堂

通过受害人的相互作证

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的深入

黄晓婷同时签订多套买卖合同的事实逐渐清晰

案情开始朝着有利于求助人的方向发展

复旦大学法学教授陈浩然表示

黄晓婷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



最后闵行法院,普陀法院

一审都判决买房方黄晓婷败诉

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没收定金



陈浩然教授还指出

黄晓婷的行为不仅涉嫌触犯民法

而且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的诈骗罪



特勤员也要给市民提个醒

房屋交易时一定要看清合同

签字一定要慎重

切莫再掉入一些居心叵测之徒的购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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