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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文革狱中生活:人性的丑陋赤裸裸暴露无遗

2018-01-21 朱正琳 史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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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人格,犯人有犯人格。”这话不是什么名人名言,是我从大牢里听来的。


说话人姓彭,当年五十多岁,也就是我现在这个年纪,我们都叫他彭老者。我入狱的时候,他已经在那里坐了五年。关于他的出身,我所知不详,只听说他原先是靠着在茶馆里说评书为生。在牢里他有时候也会“砸上两板”、说上两段,模样是像吃专业饭的。不过,在茶馆里说书,显然是没混进专业剧团,身份还应该是“社会闲散人员”。那年头“社会闲散人员”在人们眼里跟“坏人”已差不了多少,因为当时的“好人”都呆在“单位”里。“好人”一犯错误,大家就爱说是“受到社会上的影响”,仿佛“好人”倒是生活在社会之外的!


在我的牢狱生涯中,这位彭老者也算得一个有趣人物。他自称“五毒俱全,解放前解放后都坐过牢”。还说:“好马不离槽,好汉不离牢嘛!”这话容易让人想起《水浒传》里的那些好汉,尤其容易想起武松武二郎。牢房在他们只好比江湖上的一家客栈。当然,说书人和书里的人物不是一回事,以彭老者近乎孱弱的身体和实际上很小的胆子,哪里干得什么“杀人放火的勾当”?他的“五毒俱全”,充其量不过是吃喝嫖赌而已,估摸着在外面他顶多被定了个“坏分子”。所谓“坏分子”是当时所定“五类分子”(专政对象)中的一类,也是其中惟一没有“政治身份”的一类——你可以说“坏分子”就是“坏人”是不足以定性为“地主”、“富农”“反革命”或“右派”的所有“坏人”。

 见官就赖:犯人格的第一准则

这位“坏分子”所说的“犯人格”,从来就没打算用来表达武松宁吃一百杀威棒也拒不贿赂管营的气概。后来我琢磨,他要说的主要意思大体上是这样:做了犯人,就要像个犯人——里面有里面做人的规则,不要把外面那一套带进来!那意思很接近电视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里姜文饰演的男主角说的:“到了纽约,你就把脸抹下来揣进裤兜里吧!”(大意如此)


印度的尼赫鲁回忆牢狱生活时曾经说过:“监狱能让人性的丑陋赤裸裸地暴露无遗。”(又是大意如此)我同意他的这一看法。可惜他没说为什么会这样。依我的体会,其原因一多半是因为人到了牢里就觉得所有的遮羞布都是多余的了——一点尊严都没剩下的时候,还遮着丑处干嘛呢?话说得难听一点就是,都走到这一步了,你丫就别再装了。又或者可以说得好听一点:你要是穿着衣服进了裸泳场,那你就犯规了。我们都崇尚人体美,但大街上的人如果全都裸着,你就会发现好看的身体其实不多,难看的恐怕不少。同理,全裸着灵魂会是什么景观呢?自己想去吧。


尼赫鲁可能另有所见。那没关系,我说的是我们自己。我们的情况正如彭老者所言:“见佛要拜,见官要赖”——吃了官司你就别再惦记着自己的人格。所以古时候的中国老百姓以“三代不见官”为荣,那不仅关系到一个家族的清白,也关系到一个家族的尊严呀。只要见了官了,尊严就必然扫地了。


对了,这“见官要赖”四个字就可以视为“犯人格”的第一准则。怎么个赖法?我有过亲身经历,且听我慢慢道来。


入狱之初,多少有些出乎我意料的是,我成天都在担心违反监规后被罚——差不多成了一种焦虑!罚其实一般也并不可怕,就是给你戴上手铐。戴上手铐的确有诸多不便,吃饭睡觉且不说,单是解大便擦屁股一事就够烦人的。但这些都有办法解决,而且事出无奈也就不那么难以忍受。问题在于,你要是不向管教干部认错求饶,那铐子就不会从你手上拿下来。认错不难,我们从小到大谁还没有向老师或领导“诚恳检讨”过自己的错误?求饶却不太容易,因为那不是一般的求,而是要撒娇耍赖地求。“赖”字出来了吧?


你也许会觉得撒娇一词用得太过,其实不然。借用现在的说法,那是一场“秀”。犯人不仅要装得很诚恳,更重要的是要装得很可怜。说话要带着哭腔,尾音要拖长,能挤出两滴眼泪来则效果更好。话其实就是那么几句,差不多是公式化的:“干部,我错了,以后再不敢了,你饶了我吧,给我开了吧,我好疼啊,哎哟……”关键在于态度,也就是说话的腔调和姿态。要让对方感觉到你是个弱者,是个早就服软认输的弱者。那腔调和姿态有时候会让人想起挨打的小孩对父母求饶。初来乍到的管教人员会很不习惯:“又来了,又来了!摇头摆尾的!”时间长了就会反过来,不习惯你不用这种腔调和姿态了:“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想翻天?”不限于求饶,平时犯人和干部说话也是如此,只不过程度稍弱因而不那么刺目聒耳而已。


我怕这种求饶。所以有那么几天我多少有点神经质,翻来覆去地向老犯们求证(问了这个问那个):“有没有一直到出狱都没有戴过铐子的?”老犯们大概都不屑于回答我,多半只是笑笑,顶多说一句:“你自己等着看吧。”从他们的眼神我知道答案是否定的,没有人能逃脱这种惩罚。但我还是不信,因为我抱定了一个错觉,就是我坐牢不会坐得太长。尽管里面的人大多是呆了两年以上的,我却相信我的情况跟他们不一样,不出两三个月我就可能获释。这两三个月我小心一些不犯监规不就行了?后来想起来觉得好可笑,我给自己定的时间也忒短了一点!

 终于轮到我“表演”了

我的焦虑很快就解决了,因为不到半个月,铐子已经上了我身。理由是随便找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犯了哪一条。老犯们的说法是,这是惯例,要给新犯一个下马威,所以我再小心也没用。犯不犯监规,本来就不由犯人说了算。已然铐上了,我的心也就放下了。戴铐子的痛苦我还能忍受,一时间我倒轻松起来,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这时候那班不屑于回答我的老犯们却着急了,可着劲地敦促我去向干部求饶——“你不求,这铐子几时才开得了?”“你不求,莫不成要干部来求你?”他们七嘴八舌,是真急,急得也像是一种焦虑。听上去他们是在关心我,但那种焦急却让我觉得他们好像是在替干部担心,担心干部怎样才下得了台。或者说,那种僵局让他们感到莫名的紧张。


我终于屈服于他们半哄半吓的压力,开始向干部求饶。我像一个不会演戏的新手,那么简单的台词都背不下来。老犯们就着急地在我身后提词。结果是他们小声说一句,我就照着大声说一句,结结巴巴,语无伦次。那表情就不难想像,要多傻有多傻。这样的表演当然不合格,但我居然还再接再厉地表演了十来回,不用说是在同犯们的鼓励下。十来回也没什么进步,所以干部每次总是没听我说完便扭头走了。按老犯们的看法本来最多只戴三四天的铐子,我那一次却戴了一十六天。有意思的是,在第十六天头上我并没有求,当班的干部也就是给我戴铐的那个干部径自地走来给我开了,什么话也没说。我想他是厌倦和我这样缺乏训练的新手做游戏了。不管怎么说,老犯们认为不求不开的铁律这一回也被打破了。我由此得出一个结论:要经历的一切都得经历,别人的经验对你一般并无大用。我的意思是说,哪怕是在你毫无经验的地方,你也得按照自己的方式去为人处世,不能照人家(尽管人家是老经验)的葫芦画自己的瓢。后来我找到了自己的方法与干部们打交道,效果一点不差。此为后话。


我一直不太理解的是,这样一种求饶秀为什么能那么煞有介事地进行?为什么就没有人觉得好笑,像电影花絮里表现的那样,演着演着就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自己表演时知道,犯人们是不敢笑,可干部们呢?——哦,他们不能笑。久而久之这就成了一种“习俗”,一种双方都必须维护的“仪式”了。多年以后我才琢磨出这种“仪式”的“文化含义”,它体现的是在灵长类动物中通行的示弱原则——等级低的必须经常用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姿态向等级高的示弱。


犯人与干部之间不存在平等的幻象,不能指望有干部对犯人说“我们之间只是分工的不同”。因此,犯人示弱是天经地义,犯人不当引以为耻。彭老者创一个“犯人格”的概念大约主要是有感于此。不过,如果把“犯人格”就理解为“犯人没有人格”,恐怕也歪曲了彭老者的原意。

 两条通则:最后一点尊严

据我的观察,“犯人格”也有它肯定性的内涵。


诚然,入了大牢就不要再惦记在外面做人的那一套,但有一条古老的规则却被从外面带进来了,而且还得到强化。那就是,告密是可耻的。我呆过两个看守所共七八个监号,发现每个监号都有不尽相同的行为规则——形成于号子里的人际互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那个号子的强者。你高兴的话,也可以称之为“号子文化”。但是,不得告密却是一条通则,通行于所有不同的“号子文化”。尽管告密的事实际上总在不断地发生,却没有人敢于理直气壮明目张胆地那样做,并且每个人提起告密行为都会表示义愤填膺。告密者通常被叫做“臭虫”或“屁巴虫”,据说有些号子里还发生过集体揍“臭虫”的事件。只不过我没赶上。


但我曾目睹一次“闹事”,起因和结局都与“不得告密”的原则直接相关。


起因是这样:一位干部来调查号子里一件芝麻大的违规事件是谁干的,但所有人都不吭声。号子里那一片沉默真会让人觉得有压力。那位干部年轻,沉不住气了:“不说是吧?不说今天下午就全体不要吃饭。”甩了这么一句话他就走了。没想到到了下午开饭时他还动了真格的,就是不让给我们号子送饭。这一下号子里开了锅,立即齐声呼喊:“我们要吃饭!我们要吃饭!……”不依不饶。这当中当然有人出头组织。接下来是号子里的人一个一个地被干部提出去,背靠背施压,要查出谁是“黑手”。我当时正装病绝食,打着吊针呢,所以没卷进这桩事,自然也就没有被叫出去。但我也替他们紧张,狱中“闹事”可不是闹着玩的,要上起纲来就有人得付出代价了。


结局却是出乎我的意料,事情竟不了了之,并且饭菜也照数补发。事后知道,那主要是得益于所长来干预了一下,没让把事情往严重的方向推。但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背靠背”的施压没起作用,那天全号子的人都遵守了不告密的规则(只有我还没经受考验),要不然至少会有人戴上手铐。考虑到当时外面的世界正发生着父子夫妻互相揭发的种种故事,大牢里通行这种规则就不能不认为是耐人寻味的了。


要认真说起来原因可能还比较复杂。我认为与“犯人格”有关的一点是:“告密可耻”其实与“见官要赖”是基于同一种认识,就是前面所说的“都走到这一步了,你丫就别再装了”。在外面“装积极”是有所图,到了里面已然成了坏人,打几个小报告恐怕于事无补吧?当然,看守所是个中转站,没认真设置鼓励告密的机制也是很重要的原因。据说在劳改队就不一样,单是争取减刑一条就能鼓励好多人去立功。所以,有一位老所长曾教育我说:“你这点傲骨就在这里使使还行。今后要是到了劳改队,只怕你的骨头嫩了点,我劝你还是学着收敛一点的好。”


值得一说的“通则”还有一条,说起来也很古老。


大牢里的饥饿确实令人难熬,所以在饮食方面的各种狼狈相一般都不会招致嘲笑议论——大家彼此彼此嘛。但还是有底线,太过了的行为也会引起非议。举例说,你贪馋地舔饭罐菜碗,来来回回地舔上百遍也不会有人说你。但如果你爬到地板上舔洒在上面的汤,就会有人觉得不忍看了,虽然那地板的确擦得比我们现在家居的地板要干净得多。这条规则的“底线”划分虽然因号子而异,不过其间隐含的价值取向(借用一个现在流行的用语)却也是十分一致且得到普遍认可的。


从另一个方面看,事情就会更清楚一些:一个人要是在饥饿面前表现出突出的自制力,那他就会赢得同犯们的尊重,包括那些惯于以强凌弱的“牢头”们的尊重。我因为闹过几次装病绝食,在号子里就凭空地很有威望。号子里的强弱本来主要是凭借体魄来区分,但好些人高马大的壮汉都会让着我这个文弱书生。私下里他们还说:“人家跟我们不同,人家是政治犯。”实际上我的案由虽然是“反革命”,但我坐牢却绝不是因为政治活动或政治信念。我说过,只不过是因为运气不好而已。至于“绝食”,那就更与政治无关,我完全是为了一个私人目的——出去见见至亲好友。这些他们其实也都明白,可见能够坚持不吃饭会赢来什么样的敬意。


我知道,那点敬意其实是出于最后一点尊严。

 犯人精:入于化境的犯人格

除了以上两条,依我之见“犯人格”还可以等同一种“修为”。


坐牢要坐到心平气和的地步,当然也是一种境界。我入狱那天,号子门一打开,迎面看见十三个人端坐在地板上,在我印象中就仿佛十三尊罗汉,自古以来就坐在那儿等我似的。我当时觉得他们好像有一种道行。后来在交谈中了解到,他们这一坐,的确大多已坐了好几年。有那么几位安闲笃定,仿佛屁股已生了根——他们不急不忙而且一副无怨无悔的模样。坐牢的日子本来是一天酷似一天,时间久未见得就经历多,可日子长了好像也能增加“功力”。老犯们总是要比新犯多一份从容。也不知在光线阴暗的牢房里如何可采得“日月之精华”——有的老犯差不多就成了精。


彭老者就有点成精了的意思。他一身市井气,却在牢里成功地扮演了一个智者。年轻人不仅听他说书讲古评人论事,还请他分析案情指点官司。再加上算命解梦,他几乎成了号子里的律师加牧师,更正确的说法或许应是讼师加巫师。他在号子里的地位因此就有些特殊,不会像其他身体孱弱的老头那样受人欺负。还有,他站起来时总是一只手捂着肛门部位,说是有痔疮导致脱肛的毛病。据说他自打入狱就这么捂着,一捂就捂了五年。我不相信他真有那毛病,可是五年如一日地捂着肛门也真不容易!有这毛病的好处大概在于,可以不当值倒马桶,可以不受罚戴铐子——这后一点好处在牢里恐怕算得是巨大利益。我认为他有可能是惟一一个从入狱到出狱都没有戴过铐子的人,但我(如前所言)问他时他却同样是笑而不答。也许是不想泄漏天机?凡此种种都可以视为他坐牢的战略战术,他借此把自己安排得十分妥帖。


于是就有了坐牢不过是家常便饭的气派。兴致来时他会在号子里来回晃悠,一手捂着肛门,一手打着节拍他就唱开了:“正月那个十五庙门开啰喂,牛头那个马面两面排啰喂,判官那个手拿生死簿啰喂,小鬼那个手拿催命牌啰喂……”那是地道的市井小调,我敢肯定他在外面早已不敢当众一唱。


总而言之,他那种直把牢里当家里、不拿自己当外人的模样,有时候会让你觉得他不是被抓进来的,倒像是他耍了个大泼皮硬赖进来的,并且进来后还赖着不走——“见官要赖”在他那里成了大手笔。我替他算了算,1971年7月我入狱时他已坐了五年,意味着“文革”刚一开始他就进来了。对于像他那样“五毒俱全”的“牛鬼蛇神”来说,恐怕真等于找到了一个避难所亦未可知。当然不是说这一切都是出自他的谋划,我只是在想,他那种变无奈为无赖的精神怕也真算得是一种精神。


有比彭老者“修为”更高的,只可惜我没和他们同过号子。有一位因杀人嫌疑入狱的,整整坐了十年才查清无罪被释放。在我们那个小小的郊区看守所里,他自然是个名人。但他坐牢似乎坐得悄无声息,没听见过他有什么故事在流传。我估计他要么是孤高自许,要么是老实巴交,当然多半是后者。那是一个农民,默默地坐了十年冤狱,又默默地出狱回到山里。十年的生命好像真成了一段空白。可是十年不吭一声,不也是一种功夫?


待到我转监 59 39676 59 23665 0 0 11960 0 0:00:03 0:00:01 0:00:02 11958转到市里的看守所之后,发觉那里的犯人精(姑妄称之。人有人精,犯人有犯人精嘛!)就更多一些。我隔壁号子里就有一位。年纪轻轻,因打群架致人于死,我到的时候他已被关押了八年。由于是“重刑犯”(也是那个时候的一种说法),他在关押期间一直戴着脚镣。每天天不亮放风倒马桶,他总是小跑步经我们门口下楼穿过院子去到水池边,回来时用一只手端着满满一脸盆水,依然是小跑步。只要一听到那脚镣清脆如铃的声音响起来了,(很有节奏!)人们就会说:“某某某出来了。”——他也是那个看守所里的名人。有一阵子干部们偷懒,让两个相邻的号子一起放风倒马桶,我于是有幸和这位名人见过几面。一道洗脸时说起了他的脚镣声,他不无得意地对我说:“这是全看守所最好听的一副脚镣,我要天天跑给你们听。”——敢情全看守所的脚镣他都戴过?


还有一位传奇人物,故事就比较多一点。他当时在看守所已呆了一十五年。我听见这个数字时竟荒唐地想起小学语文课本里的一篇课文:《三五年是多久?》。那篇课文说,红军1934年离开江西去长征时,江西老乡问红军几时才回来,战士们回答说就三五年吧。三年过去了,红军没有回来。五年过去了,红军没有回来。三年加五年——八年过去了,红军还是没有回来。一直到1949年,红军回来了。屈指一算,是三五一十五年啊!


恰巧这位传奇人物也是位老革命。据说在解放前夕他率领一个地下党小组潜入台湾,回来时却只剩下孤身一人。这件事他说不清,解放没几年就让他蹲了大狱。狱中流传的一个笑话是,有看守人员对他说过:“你的问题就等台湾解放以后再解决吧!”


十五年是个令人肃然起敬的数字,他无需费力就能赢得同犯们的尊重。管教干部们也总是另眼相看,凡事都让他几分。人精瘦,眼发蓝,这些都不难想像(饿久了人必然精瘦,长期不见阳光眼睛就会发蓝)。我没料到的是,听说他已然身轻如燕。每天两次放风倒马桶,他总是一个箭步就窜上一米多高的水池,两脚跨开,像长颈鹿饮水一样弯下颈背来洗脸。又听说在号子里他像个精灵,常常整夜不睡,背靠墙站着搓棉线。搓棉线是号子里打发时光的一种办法,犯人们自己发明的:用棉絮捻成短纱头再搓接成长线。搓成的线当然可用来补衣服,但大半是不用的。有人曾一气搓了二十七米长,出狱后想再试试,结果是连搓成一米长度的耐心都不再有。


我没问过那位老革命整夜整夜搓成的线到底有多长,只是有一个画面从此定格在我的记忆里,宛如我亲眼所见:一副精瘦的身体斜靠在一面白墙上,发蓝的眼睛盯着手中的线,神情专注。手中的线则垂落到地堆积成圈没有尽头——他以无限的耐心在等。


这个形象充实了我对犯人的理解,我因此斗胆借用老莎翁的诗句为它做了个注脚:“我们坐牢磨日子,也要磨他几朝天子几朝臣!”


【摘自《里面的故事》朱正琳/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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