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传真】利剑行动、主题教育、主体责任、庭审零距离……县区纪检监察工作干得实做得细!
潢川县:
廉租房的行路难问题解决啦!
“请县纪委关注春申益民居廉租房行路难问题......”一个举报电话打进了潢川县纪委监委“利剑行动”办公室。
位于潢川县西关的春申益民居小区是该县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共计入住654户、2000余人。每逢冬季雨雪天气,小区会采取撒盐防冻措施,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同时,对小区道路路面造成严重腐蚀,导致道路表面坑洞、脱落。几年过去了,道路早形成了大面积的坑洼不平,雨天积水严重,群众的生活安全得不到保障。
“春申益民区小区的道路是怎么回事?”潢川县纪委“利剑行动”办公室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约谈县房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
“有群众向我们反映过,我们也去看了,破损面积较大,维修费用比较高,因为该小区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没有住房维修基金,我们正在向相关部门申请维修资金。”
“破损面积具体是多少?维修预算多少?”
“这个,我们还没有具体算出来……”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一时语塞。
“廉租房项目就是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不能因为门口的路寒了百姓的心,眼看雨雪天气就要来了,尽快拿出方案,马上落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正色道。
住房保障中心随即开展对小区道路破损情况现场勘查、制定维修方案。在向相关部门申请维修资金的同时,组织施工单位对道路进行垫资修缮维修,仅用四天就完成维修工作。修补路面面积1500㎡,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小区南大门上下坡坡度进行了调整,大大改善了人们的出行环境。
“廉租房,行路难;去反映,无人担;寻利剑,解麻烦;效果好,群众判......”一声声快板儿唱出了群众的欢乐。
光山县:
把群众获得感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标尺
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以来,光山县坚持把群众获得感作为主题教育的“试金石”,做到脚步“沉下去”、问题“捞上来”、整改“实起来”,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以为民解忧、为民谋福的初心使命,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坚持从义务教育入手,着力解决适龄就学的问题。督促县教育体育局对适龄少年、儿童辍学情况进行集中摸排。义务教育阶段应劝返复学人数36人已全部复学,其中建档立卡劝返复学 26人。截止2019年12月,该县营养餐供餐学校302 所,供餐学生 60171人;其中,食堂供餐学校 204所,供餐学生 50723人,人数占比 84.3 %;企业配餐学校98所,配餐学生 9448人,人数占比15.7 %。
二是坚持从医保资金入手,着力解决欺诈骗保的问题。督促县医保局通过采取系统核查、现场稽查、电话抽查、受理举报、上级转办等方式,对全县32家定点零售药店、32家定点医院和30家村级卫生室共100余家医保定点服务单位展开全覆盖式稽查,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和行政处罚。目前,共立案14起,已办结8起,共追回医保基金40余万元,处以罚款200余万元,扣减一家未执行转诊规定的医院部分医保基金预付总额款。其中,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家,暂停医保定点服务1 家,暂停医保定点直接结算服务5家,行政约谈1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0份,对负直接责任的医保医师暂停医保处方权1人,对骗取医保待遇的参保群众1人取消年度内医疗保险待遇。
三是坚持从特困群众入手,着力解决脱保漏保的问题。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督促县民政局加强对农村低保的全面核查,全面了解、掌握和收集申请对象家庭生活水平、致贫原因等基本情况。截止12月,排查困难群众1.1万人,发现疑似“漏保”29人,对符合条件的29人审批办理了低保。第四季度累计清退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221户233人,累计纳入农村低保对象601户619人,其中重病、重残对象纳入395户403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是坚持从餐饮经营入手,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督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动检查执法人员4500余人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300余家次,发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4000多套,量化分级标志4000多个,禁烟标志10000多个,责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装三防(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6000多件套,粉刷操作间500多间,关停不符合条件小餐饮经营店72家,对生产销售问题食品和拒不按规定整改的商户立案85起,结案68起,罚款48万余元。
五是坚持从危房改造入手,着力解决住房保障的问题。督促县住建局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进行拉网式排查,委托第三方鉴定公司鉴定农房28519户,网上录入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存量284户,投入财政资金508.4万元,对284户危房进行改造,竣工率、验收率、资金拨付率均为100%。
固始县:
“以案促改书记谈”夯实主体责任
为了进一步传导压力,提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认识,增强新形势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今年8月以来,固始县纪委监委在县电视台“固始新闻”节目开设“以案促改书记谈”专栏,对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电视访谈,重点围绕以案促改工作,谈认识,谈做法,谈体会,谈下一步打算。
“作为乡镇党委书记,平时事情比较多比较杂,对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往往不到位,通过这次电视访谈活动,我意识到了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也是切实扛稳‘两个责任’的有力支撑,下一步我们将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推动我乡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深入开展,利用好身边的典型案例,时刻警醒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12月16日,固始县洪埠乡党委书记黄从军,接受电视访谈结束之后,深有感触地说。
据悉,该节目每周一、三、五播出,目前已经播出了61期。节目播出之后,迅速引起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高度关注,提高了以案促改的知晓度,营造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新县:
庭审现场零距离 答疑解惑面对面
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是关键。12月20日,新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让纪检监察干部全程观看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过程,将庭审现场变成学习课堂。
“今天感触深、收获多,特别是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了更深理解。”全程观摩了庭审的新县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石和林,道出了自己的感受。和所有的“老纪检”一样,一年多来,经历了监察体制改革机构重组、队伍融合、业务变化,改革前各项业务驾轻就熟,改革后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大家陷入本领恐慌。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杨小军说:“一件件具体的案子、一项项具体执纪执法工作,倒逼我们加紧对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知识的学习研究,只有本领过硬才能在调查阶段把好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
“庭审中,我一直问自己,这个案子如果交给我,我该如何来办?”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锋反复揣测。零距离观摩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证明目的进行举证、质证,感受公诉人严谨细致地运用证据,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如何反驳和辩解后,她表示,“身临其境,透视控辩双方的辩论,作为定案依据,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一定要环环相扣,我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运用有了新的认识。”
以案说法,听罢庭审,带着问题疑虑,新县纪委监委当即开展学习讨论,邀请审判长面对面答疑解惑。大家结合证据的合法性要件、法庭采信的基本原则和案件的定性分析,纷纷抛出“难题”,审判长一一给予了解答。“庭审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我们办案的证据意识还要不断提高。”大家在讨论也主动找差距、找短板。
“这次将学习课堂延伸到庭审现场,让纪检监察干部跳出书本,结合具体案子现场学,效果明显。我们将探索形成常态化机制,以案代训,定期组织开展这样的‘现场教学’,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新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理论知识开拓思路,工作实践积累经验。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员学习、全员培训是必修课,目的就是让纪检监察干部更快更好地适应改革需要,将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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